工程轉包是否合法

導讀:
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往往經過慎重選擇,確定與其所信任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人訂立合同,承包人將其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擅自變更合同,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發包人的利益,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那么工程轉包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往往經過慎重選擇,確定與其所信任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人訂立合同,承包人將其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擅自變更合同,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發包人的利益,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關于工程轉包是否合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合法,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總承包人或勘察者等經發包人同意后才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給第三人完成,第三人所完成的所有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者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建設市場混亂,所以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所以轉包合同是不合法。”
在實踐中,轉包行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些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壓價轉包給他人,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形成“層層轉包、層層扒皮”的現象,最后實際用于工程建設的費用大為減少,導致嚴重偷工減料;一些建設工程轉包后落入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包工隊中,留下嚴重的工程質量隱患,甚至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再者,承包人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項目轉包,破壞了合同關系應有的穩定性和嚴肅性。在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往往經過慎重選擇,確定與其所信任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人訂立合同,承包人將其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擅自變更合同,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發包人的利益,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管理的;
專業承包單位不履行管理義務,只對實際施工、采購單位或個人收取管理費用的;
勞務分包單位計取的是除上繳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所有工程價款;
施工總承包單位以合作、個人承包等名義將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