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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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天用律師接受劉先生委托后,查看了案件資料并詳細詢問了細節情況,對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分析梳理:2018年10月,某購物中心有限公司與某裝飾有限公司簽訂了《北京某工程施工合同》,由該裝飾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某購物中心幕墻、外立面照明工程,但天用律師不懼強敵,為維護委托人權益據理力爭,給法院適當施壓,與對方講利害、促調解,最終成功幫助委托人收回50萬元工程款,甲乙雙方工程款結清后,裝飾有限公司并沒有給實際施工人劉先生結算工程款,劉先生想盡各種辦法索要款項,對方以自身實力強大找各種理由拖欠。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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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款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價款(折價補償款)的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作出約定,是當事人的權利,是自愿原則的體現,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問題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當依法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計算折價補償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專業法官會議紀要)法律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以何種標準計算折價補償款。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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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建筑工程承包的模式有哪些1、總承包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的模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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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包是相對總包而言的,指承包者負責一個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工程,在現場的活動由總包統籌安排。當工程項目規模巨大或技術復雜,以及承包市場競爭激烈,而由一家公司總承包有困難的時候,可以由幾家公司聯合起來建立聯合體去競爭承包合同,以發揮各家的特點和優勢。這種合同方式又稱為“交鑰匙”或“項目總承包”。由于專業性較強,項目某一階段由專業分包單位來承包,也稱專業承包。這種承包方式要事先估算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預期水平。那么工程項目承發包模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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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關系有哪兩種可能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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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做了工程沒有合同可以成功要回錢。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后解決糾紛。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承包人可以通過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就該工程拍賣價款受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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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 要]本文重點論述了在EPC總承包管理模式下,項目運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工程變更的分類及處理工程變更的策略和方法,旨在加強變更技巧,加強對設計的管理力度,減少設計變更,加強現場變更費用管理,提高變更管理水平等。2 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變更的界定通常總承包合同規定,變更是經業主指示或批準的、對業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變更。我國應用EPC總承包模式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通常在招標前負責部分設計工作,其設計深度也因項目而異。那么淺談EPC總承包模式下的工程變更管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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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施工企業加強分包管理,勢在必行!國際工程項目中引進分包管理的必要性引進分包商是國際工程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總承包下的再分包管理模式已經在國際工程建設中成為可能和必然??陀^要求分包商必須提高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從而獲得一定的生產效益。承包商與分包商通過分包管理的過程,達到合作雙贏。規避和轉移國際工程風險也為引進專業分包商創造了條件。這種方式是公司為下屬項目確定分包商,即由公司的職能部門,從國內市場選擇合適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交由項目部管理并執行合同。那么國際工程分包管理模式變革在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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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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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與欠條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訴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案件事實與其訴訟請求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1、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工程款沒簽合同要不回來,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嗎工程款沒有合同和欠條滿足下列條件是能起訴的:被告明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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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計價規范》的施行,既代表著我國工程計價技術的重大進步,又給我們提出了新的課題:怎樣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本文試對工程量清單和合同的相互關系進行探討,希望有助于推動《計價規范》的實施。那么淺述工程量清單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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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施工合同本身沒有約定調整機制,則應在審理中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調整,以實現公平。同時,價差部分應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擔,且施工單位不能收取價差部分所對應的利潤。法律認定的建設工程合同計價問題但值得關注的是不能將所有問題都拋給鑒定機構,有些問題是涉及法律認定問題,不能由鑒定機構進行裁判。那么建設工程合同計價模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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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事實上固定總價風險的本質并不是投標報價低,而是承包商由此承擔全部&ldquo,承包商依據可研、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進行投標報價,承包商在報價時要自己計算工程量,再根據其申報的綜合單價,得出合同總價,其投標報價是根據規范標準、設計要求并依據自身經驗作出的,一、風險來源對于固定總價的風險來源,這里主要以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兩種工程管理模式進行具體分析:工程總承包模式項目工程總承包模式下,承包商依據可研、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在滿足&ldquo。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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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從案件細節中找到關鍵證據、突破案件難點,天用律師與林先生詳細溝通并調查企業資質情況得知:1、A與B工程公司屬于關聯公司,B工程公司名下并沒有實際財產,A工程公司意在逃避付款責任,03收集關鍵證據 制定訴訟策略現在最關鍵的是,如何找到林先生與A工程公司存在分包關系的有力證據,為此天用律師展開詳細調查,并專業指導林先生收集證據,01想要回工程款 無奈甲方偷換主體2019年11月,A工程公司與林先生簽訂施工合同,將項目工程施工圖紙全部內容的膩子工程、全部頂棚、墻面的膩子工程分包給林先生。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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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包人與實際施工人簽訂合同后,誘騙收回合同原件、偷換合同主體,進行財產轉移,上演“金蟬脫殼”,施工人證據缺失,還能要回工程款嗎?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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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今天聽一個老板說了這么個事兒啊,工地框架呢,其實已經全部完工了,甲方呢,臨時通知說今年彩板不打了,剛才啊算了一下賬,如果不打彩板啊,甲方應該付于總工程款的70%,當時合同呢也是這么簽的,有個朋友啊,可能會不信,付到總工程款的70%怎么還會賠錢呢?那造成虧錢啊,也不是單一的一個方面,吊車和輔材呢,當時是加了10塊錢一平,結果呢,做到現在是超出了這個預算的。再有呢,就是當時制定的啊,是40天全部完工,結果呢45天放假剛完工,原因呢,就是下了場雪,氣溫呢一直沒有回升,導致后期的進度一直跟不上來,大家引以為戒吧,以后再接工程啊,甚至要把天氣預報考慮在其中了,關注張家余,要賬別猶豫。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