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租賃合同注意什么?



企業在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牢記簽署設備租賃合同注意事項,看清每一個條款,要求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詳細了解設備情況,并在合同中注明設備維修責任,明確設備交付時間和地點。最后,確定合同條款無誤后,雙方都要簽字蓋章。具體如下所述:
1、簽訂合同讓專業的人去
專業的人對工地的需求,設備的性能,租賃的價格了然于心,所以簽訂合同最好交給企業內比較有經驗的人去做,避免被欺詐。
2、了解自身需求,了解租賃設備情況
在簽訂合同時,要了解機械設備的情況,例如使用程度,是否嚴重損壞,發動機的性能如何等,千萬別因為看到設備外觀感覺比較新就沒有開機試車,以免吃了啞巴虧。
3、看清每一條條款,做到心中有數
簽訂合同時,對于自己疑惑的地方一定要詢問清楚,雙方有歧義的地方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同時還要仔細看清楚每一項條款,做到心中有數。
4、要求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租賃資質等
在租賃合同中,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營業執照、租賃資質、機組人員操作資格,以及建委和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