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是稅前還是稅后



稅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這個要算上稅的,就是5500。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經營所得;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7、財產租賃所得;8、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