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變成基本農田怎么辦?



發生土地糾紛可以按以下方法處理: 1、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所發生的土地糾紛,根據協商的結果簽訂協議; 2、政府處理。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找當地政府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3、法院起訴。政府無法處理,或者對政府處理不服的,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