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規定

導讀:
農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規定
農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規定
要想在農村建房子,就必須要有宅基地,這個是前提條件。就算你在城里有多套房子,農村有宅基地依然可以建房,因為它沒有違背一戶一宅的原則。
第一個是要有本村的戶口。
之所以農村的房子不能買賣,是因為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并不屬于個人的。比如有些城里人想到農村去養老,他們只能是租房子,不能建房子,就是因為他們不是本村的戶口,申請不到宅基地。農村的宅基地只留給擁有當地農村戶口的人蓋房子,而城里居民并不具備這樣的資格。
第二個,必須要滿足一戶一宅的原則。
前面也說了,在農村地區現在建房子是嚴格實行一戶一宅的原則了,即一個家庭就只有一處宅基的,然后在這個上面建房子。如果你家的人口比較多,但是卻沒有分家,依然是一戶的話,那么就只能是一處宅基地。
沒有了宅基地,就不允許建房,建了的也是違法的,是要被拆除的。其實之一戶一宅的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村民到處申請宅基地,避免宅基地資源的浪費。
第三個,要符合城鎮的規劃。
在今年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就明確指出了要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摸清底數,加快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規范管理,妥善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
其中也就有提到,宅基地是屬于村集體的,而村民只有房子的使用權,所建房子還要符合村鎮規劃才行。意思是說你有宅基地了,在建房子的時候也要先申請,看看是不是符合當地的村鎮規劃,如果不符合也是不能建房子的。
第四個是要經過鄰居同意,不能侵害了鄰居的合法權益。
就算是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也要考慮一些左鄰右舍,讓他們有知情權,并且經過他們的同意,比如你建的房子就不能妨害別人家的采光、通風、出行和排水等,這也是為了保護周圍鄰居的合法權益。
由于現在建房子都是先審批,合格了以后才能建房子,為了方便村民,現在各村基本都已經開放了宅基地的審批政策。只要是滿足了以上四個條件,那就可以在農村建房子了。
農村宅基地上建房“六不準”
一、不準隨意多層修建
新建或翻建房屋應申請并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可建設層數由各地規定,一般不允許建三層以上房屋。在農村建造或翻修超過三層以上的農房時,需要專業的施工團隊建造,同時還需要向鄉鎮政府遞交相關的申請,經過審批后才可以動工,為的是加強新農村建設,統一房屋規劃,保障房屋安全。
二、不準超面積標準建造
農村建房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原則,各地農房宅基地占地面積是有標準的,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規作出規定。一戶多宅或超占宅基地的現象是不合法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處罰措施是拆除。不過也要注意,不是所有農村“一戶多宅”的現象都不允許,這里要處罰的主要指的是非法的“一戶多宅”,像通過合法繼承獲得的宅基地,就是被允許的,但是,私自占有的、沒有經過合法買賣程序獲得的,這類宅基地上的房屋就面臨著拆除的危險。
三、不準隨意翻修農房
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農村翻修舊房、危房時,必須要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需要向村委會遞交申請,審批通過并獲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才可以動工。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翻修房屋,違反《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面臨被拆除的危險。
四、不準建在規劃區域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五、不準擅自改變用途
宅基地就是用于蓋房子的,宅基地設置的目的是保障農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許“掛羊頭賣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設規模化的工廠或建房出售,是會受到嚴厲處罰的,直至拆除。但根據2018年10月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有條件的農戶可以修繕、改造自有住房發展民宿。2019年9月,農業農村部《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勵利用閑置住宅發展符合鄉村特點的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以及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
六、不準未批先建
建房前,應申請批準使用宅基地,獲得鄉鎮政府頒發的《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涉及林業、水利等部門的,還應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未批先建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文章來自網絡,具體問題請免費咨詢大律網專業領域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