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是因為被騙取微信賬號后,騙子以我的名義對我列表里的六個人采取詐騙,并且成功了,但我未收受到影響,如果受害者來找我討要賠償的話,我有權利不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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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詐騙怎么找律師追回被騙的錢對于網絡詐騙案件,受害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找律師追回被騙的錢:1、及時報案:受害人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相關證據和信息,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對方賬戶信息等,律師可以協助受害人起訴騙子,并通過法律程序追回被騙的資金,當我們不幸成為受害者時,第一時間報案、與銀行合作、尋求法律援助,以及積極參與宣傳和教育活動,這些措施將為我們追回被騙走的財富提供幫助和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網絡詐騙案件的追回被騙資金的過程可能會比較復雜和漫長,而且不一定能夠成功追回所有資金。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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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兩名犯罪嫌疑人假借某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的名義要求被害人交付工本費、存入現金是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第二種觀點認為兩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偽裝成某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在獲取被害人銀行卡信息后秘密竊取卡內資金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其中詐騙是手段盜竊是目的兩者具有牽連關系按照牽連犯從一罪處斷原則應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本案犯罪行為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是行為人以替他人辦理貸款為由騙取銀行卡賬號、密碼及動態密碼等信息。欺騙是為竊取錢財作準備竊取錢財是關鍵手段更是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因此本案不能成立牽連犯。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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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且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償還能力而借錢給借款人的,則會構成詐騙,并且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出借人相信其具有償還能力而借錢給借款人的,則會構成詐騙,關于借錢不還的老賴會不會坐牢的問題,下面由我為你詳細解老賴欠錢不還一般情況不會坐牢,債權人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老賴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或者拍賣,4、借錢不還不一定算詐騙,具體原因如下: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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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許某某簽定了聘書協議,并按協議規定,被告人胡正樂收取了許某某10 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二)關于本案中合同詐騙罪相關問題的分析合同詐騙罪與其他所有詐騙罪一樣,都是采用欺騙方式、他人上當受騙后“自愿”交出財物。那么騙取“保證金”式合同詐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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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詐騙的常見種類;《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1、虛構單位或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騙取對方財物的行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種詐騙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產的行為。合同詐騙的防范常見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種:1、以定金為目標,利用兩個合同的主副關系,迫使對方違約,“沒收”定金。這樣,當一方按照執行合同(副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時,騙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則為由,宣布合同無效,從而“沒收”在簽約時得到的定金。收勸業務費“后,以合同不合規定等借口毀約,進行詐騙。那么合同詐騙的常見種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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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型詐騙與民間借貸糾紛的區別(一)借款型詐騙與民間借貸糾紛的比較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并&ldquo,因行為人使用詐騙手段的不同又構成不同類型的具體詐騙罪,以借款為名實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之實的詐騙稱為&ldquo,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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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電信詐騙案件,犯罪分子利用了李某的個人信息和財產信息,虛構了一個公安機關的身份,騙取了李某的信任,導致李某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經公安機關偵查,該案件是一起電信詐騙案件,犯罪分子通過網絡獲取了李某的個人信息和財產信息,然后有針對性地進行了詐騙,電信運營商對電話卡和網絡賬號的監管不力,使得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注冊電話卡和網絡賬號,進行詐騙活動,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受害人的個人信息和財產信息,然后有針對性地進行詐騙。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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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中很多人可能有秘密,這部分要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如孫女繼承奶奶或爺爺的遺產等情況。那么民法典微信賬號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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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當前的經濟社會中,工程款詐騙案例屢見不鮮,其手法多種多樣,涉及的金額也往往非常巨大。一旦企業或個人陷入此類騙局,不僅經濟上遭受重大損失,而且可能會對信譽和后續經營造成長遠影響。因此,了解如何正確應對并報案至關重要。本文旨在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分析工程款詐騙案件,并提供相應的處理流程,幫助受害者盡快挽回損失。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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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許某某簽訂了聘書協議,并按協議規定,被告人胡某某收取了許某某10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象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因此不能將此認定為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合同詐騙罪的一個表現形式就是虛構合同主體進行詐騙。在本案中,被告人主要并不是通過合同來進行詐騙,其利用的主要是偽造事實聘請受害者,然后通過收取保證金來進行詐騙,這并非發生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與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的履行內容也無關,簽訂合同只是其實施詐騙的一個幌子。那么騙取“保證金”是構成合同詐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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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詐騙罪定罪量刑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合同詐騙罪立案追訴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2010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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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因此,詐騙行為人&ldquo,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占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rarr,2.行為人往往通過虛構事實、隱瞞事實取得受害人信任,詐騙行為人在借款時都會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于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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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網絡詐騙的錢,有可能被追回,這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詳細告知騙子的銀行賬號、電話等相關信息。如果是在被騙的24小時之內報警的話,警方可以向銀行申請禁止支付,這樣就可以找回被騙的錢。如果已經超過24個小時了,那么就只能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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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利用二維碼指引詐騙是否涉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利用二維碼指引詐騙是屬于刑法中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中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情形所以是涉及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利用信息網絡提供信息的鏈接、截屏、二維碼、訪問賬號密碼及其他指引訪問服務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發布信息”。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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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例日前,棗強縣大營鎮做皮毛生意的李先生接到一個自稱叫周林的江蘇阜陽男子打來的電話,他說是阜陽縣彩虹服裝廠的業務員,他們廠需要5000條狐貍皮毛領子,每條價格160元,總價80萬元,讓他帶上樣品過去看看。到達阜陽后,他們馬上與周林見了面。在周林的“點撥”下,去談生意的伙伴給廠長買了煙、酒共3180元的禮物。破解此案中,騙子利用了廠商求生意心切的心理,編造大的合同訂單,又通過“點撥”他人,從而騙人錢財。預防業內人士說,生意場上的正常應酬是無可厚非的,但卻也存在一些利用生意合同索要回扣或其他名目錢財的現象,要警惕騙子利用此從中做手腳。那么生意場上謹防騙子利用"合同"騙取錢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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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借走了上百萬人消失,能告他詐騙嗎?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