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 工作三個月 被辭退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那么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抗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盡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么未簽勞動合同勸退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則如果勞動者不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單位便不能隨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單位降低了勞動者的可選擇的性,對于用人單位來講便可能出現物可用之人或為發展另聘人才而閑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員與資源的浪費。那么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通過與雇主協商、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提交勞動仲裁申請等方式,員工能夠尋求賠償并維護自己的權益,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面臨勞動爭議時,首先應該尋求和雇主協商解決,那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面臨勞動爭議時如何進行賠償呢,根據中國勞動法,即使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員工與雇主之間的勞動關系仍然存在,按照中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系應該以書面形式確認,這意味著員工和雇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通過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對勞動條件和賠償進行裁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勞動者不能證明勞動關系,那“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就無從談起,勞動者必然就敗訴。除了對勞動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外,勞動者還對工資標準也承擔舉證責任。比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8000元工資,其中1000元打卡發放,另外7000元均采取現金簽字方式領取。那么索賠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勝訴技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什么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被告王某于2006年10月進入該廠做工,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08年8月6日,王某在做工時受傷,雙方為此發生糾紛,王某于2009年1月向利川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確認與該米廠存在勞動關系,該委裁決王某與該米廠事實勞動關系成立。該米廠不服,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與王某不存在勞動關系。筆者認為,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其特征符合國家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原告利川市某米廠訴稱被告王某僅是其雇傭的雜工,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理由不能成立。那么打工未簽勞動合同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雇主沒有遵守這些約定,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并要求獲得賠償,如果員工離職時遭受損失,雇主有責任進行賠償,其次,員工和雇主之間可能存在某些口頭約定,例如工作時間、工資水平和職位要求等,因此,如果員工離職時未收到其應得的工資和福利,雇主必須進行賠償,總之,盡管沒有簽署書面合同,員工和雇主之間仍然存在口頭合同和法律責任,未簽勞動合同離職如何賠償對于那些未簽署勞動合同卻離職的員工和雇主,情況可能會變得非常復雜。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近日碰到幾起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主張雙倍工資的案例,在具體的事務操作中,我中心知名勞動爭議律師張律師發現要做到此類案件的嚴謹和專業,實則有很多細節值得關注和研究: 一、有關雙倍工資起算點 很多勞動者認為既然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那么如果用人單位只要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那么在此期間就必須支付雙倍工資。這樣的觀點應該說基本正確,但是還不夠嚴謹和專業,實際上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細化規定: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的精準的時間應是“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一年的前一日”。那么解析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相關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試用期過后未簽勞動合同 員工怎樣維權“試用期主要是用來檢驗新員工的工作能力及個人素質。但是錦州市的李先生在試用期過后,既未被肯定,也未被辭退,這是怎么回事呢?李先生于2009年7月在一家貿易公司正式上班,口頭約定三個月的試用期,三個月后公司為李先生買、辦理各項保險,簽訂勞動合同。據了解,對于單位不簽訂合同的行為,李先生可以與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繼續履行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么試用期過后未簽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這種認知可以說是一種比較大的經營風險。除了雙倍工資之外,員工如果以“公司未簽勞動合同”為由被迫離職,申請經濟補償金,能得到支持嗎?2021年5月9日,曹某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二審法院認為,2021年5月9日,曹某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因此本案屬于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情況確定。那么未簽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3、沒有繳社保、加班工資、年休假公司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繳納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資、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勞動仲裁時一并主張。那么交社保未簽勞動合同還用補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到工資結算日,梁某去領取工資時,該公司卻以其未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私自離職為由,拒絕支付其工資,梁某不同意,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投訴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由此可見,該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本身就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隨時辭職,無需提前一個月申請,而該公司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梁某工資顯然是不對的。那么未簽勞動合同無需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招聘廣告里提到的薪酬待遇和勞動合同一樣有法律約束力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招聘廣告不具法律約束力,就可以隨意承諾嗎?面對真假難辨的招聘廣告,求職者該如何應對? 專業律師建議求職者,簽訂書面合同時,一定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薪酬待遇條款是否有清晰的說明,以此作為日后糾紛的重要法律憑證。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
劉女士去年九月入職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入職十多天便發生交通事故,單位還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需要單位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等材料,單位拒不配合,多次溝通無果后,單位將其從所有群聊中請出。審理過程中單位堅稱劉女士為“臨時工”,雙方只是勞務關系,因入職時間并不長,元甲律師靠不算充分的證據幫其成功確認上了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