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是當天結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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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5、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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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慣例,元旦節是法定節假日,因此,勞動者在元旦節當天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資。1月2號至3號調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兩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如果合同約定月工資的,約定的月工資就是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合同沒有約定的,月實得收入打七折就是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那么元旦加班是幾倍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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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拖欠工資打110一般情況不管用,因為老板拖欠工資是民事糾紛,不在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內,員工的工資被拖欠,最好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工程款拖欠打什么電話最管用1、拖欠工程款可以撥打12333或者12351舉報,也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進行討要: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3.申請調解:如果勞動監察部門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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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拖欠病假工資,屬于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勞動者以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符合法律規定,在休病假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和第十條規定,病假工資屬于特殊情況下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應屬于勞動報酬,病假工資的基數的三個原則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按70%工資計算是指按照以往正常情況下的工資數目乘以0.7,病假期間有工資嗎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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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勞動者可以按照以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支付欠薪首先勞動者應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已經拖欠的工資及利息,2)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在這個案例中,用人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拖欠勞動者工資超過了一個月,3)勞動仲裁和訴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履行支付工資和賠償金的義務,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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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焦翠平向12351職工服務熱線求助,要求她曾服務的北京麗佳寶母嬰看護中心向自己支付拖欠的10天工資400元。員工報警老板拒付工資去年7月,46歲的山東大姐焦翠平來到北京麗佳寶母嬰看護中心工作。雙方約定,客戶將服務費交給中心,中心扣掉20%的費用后,其余給焦翠平作為工資。焦翠平向記者介紹,警察來了之后,經過協商,該中心楊經理答應當天客戶結完賬后,把身份證和10天的工資給付焦翠平。本案中,因為自己的身份證被看護中心扣押,在對方不給的情況下,焦翠平撥打110報警是其維護自己權益的合法行為,并無不妥。那么員工報警討要身份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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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司辭退工資需要立刻結清,拖欠工資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舉報或者到法院起訴,(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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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相關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是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以下是一般情況下的相關法律規定:1. 《勞動法》:根據《勞動法》第9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拖欠工資的兩倍金額,本文將介紹在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的賠償金額及相關法律規定,一、拖欠工資一個月的賠償要求當勞動者遭遇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時,他們可以提出以下賠償要求:1. 拖欠工資的賠償金額: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拖欠工資一個月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拖欠工資金額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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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在端午節當日加班的,享有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為端午節屬于法定節假日,所以當天加班的才有三薪。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四)《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二、中秋加班工資怎么算按照法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中秋加班工資工資等于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21.75乘以天數或小時乘以倍數。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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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苗頭,應當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賠償金,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賠償金,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員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并最終獲得成功解決,公司不僅要支付拖欠的工資,還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應當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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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債權人需通過法院申請執行擔保人工資,綜上所述,法院執行擔保人工資對于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促進法治進程具有重要意義,法院執行擔保人工資程序,法院執行擔保人工資的程序復雜,但通過加強擔保合同約定、加強財務調查以及提高執行力度等措施,可以更好地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加強法院執行擔保人工資的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幾點,擔保人一旦主債人不能履行債務,法院執行擔保人工資是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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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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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當天死亡與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區別是什么交通事故當天死亡的責任人需要負責交通事故七天死亡需要鑒定是否是交通事故導致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賠多少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那么交通事故當天死亡與交通事故七天死亡區別是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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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根據相關規定,因為勞動爭議而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5、根據相關規定,因為勞動爭議而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該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農民工工資拖欠得訴訟,在爭議發生之日起的一年內,已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算其在訴訟時效之內,勞動報酬訴訟時效1、法律主觀:勞動報酬的訴訟時效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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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離職后的工資怎么結算勞動者離職后的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一次性進行結算。試用期離職后工資多久必須結算試用期的勞動者離職后,工資一般必須在單位與其解約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當天結算,且單位需要一次性進行結算。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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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樣賠償 1、主責方需負擔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責方需要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的賠償責任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受損、財產物品受損等。 (2)人身損害:包括醫療墊付、工資損失、死亡賠償金等。 (3)精神撫慰金:包括事故過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責方的賠償責任 次責方需要對主責方造成的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過錯的情況下,次責方根據過錯大小對主責方的部分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賠償定額的界定 交通事故賠償的定額問題是一個關鍵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賠償數額的大小。法律法規規定,輕微交通事故,按照雙方車輛所受損失精神賠償費、醫藥費、誤工費等進行賠償,不設定法定定額。一般事故的責任比較明確,不需要法院來裁決,則當事人協商好賠償金額,由責任方實際賠付。如當事人協商不一致,事故屬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應的判決,按照判決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