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學校一直讓簽就業協議,但是我前幾個月因為疫情失業了,他現在跟我要就業協議我給不了,如果因為我沒有提交就業協議學校不給我發畢業證和報到證,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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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方協議公司蓋章,但我沒有簽字生效1、親,您好,三方協議單位蓋章沒有簽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三方協議單位蓋章沒有簽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三方協議書,學生簽字了,學校也簽字蓋章了,但是公司蓋了章,但沒有簽字...協議以最后一個簽名后生效,按照你的描述,你沒簽名協議是沒有生效的,三方協議蓋章和簽字分開生效嗎親,您好,2、三方協議沒有簽字算違約嗎 三方協議要三方共同簽名或者蓋章后才生效的,所以三方協議沒有簽名的,三方協議未生效,不構成違約。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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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對于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國家是提倡和倡導的,也是法律和社會肯定的。但是對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沖突,國家是持否定態度的。基于此,國家立法懲戒那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的當事人。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是平等協商一致。只要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對當事人都沒有任何影響。所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影響以后就業,只證明之前的勞動合同已經解除,可以與新的用人單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那么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會對就業有影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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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后,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原就業協議隨之失效,過程中簽訂的協議,其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時,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當首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再決定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能否只簽訂試用期協議而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可以,而不是只簽訂試用期協議,再根據職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如何而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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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綜上,保密協議雖沒有直接約定競業期限條款,但是協議的履行需要王某不得至競爭企業就業或不得自營與保密協議內容相關的經營活動,是以限制勞動者就業權為前提的,現雙方約定協議的履行期限為3年,可見雙方已就競業限制的期限作出了約定,故雙方簽訂的為保密協議本質為競業限制協議,本案中,雖然雙方簽有保密協議并約定了競業限制期限,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為二年,且經濟補償金為按月支付,上述規定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任何協議的約定不得與之違反,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競業限制條款失效,因此,申被雙方之間的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中關于期限的限制和補償金的支付方式明顯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上述條款當屬無效,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的請求也就無法得到支持,競業限制主體為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且僅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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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業協議是國家為了保障剛出社會的學生,就業安全要求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就業協議要明確勞資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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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業協議書即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所簽定的協議;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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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離婚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離婚后孩子戶口拖延不辦的,也就是一方拒不配合辦理孩子遷戶的,另一方可持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聯系辦理遷至事宜,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予以辦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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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就業協議不想去怎么處理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企業就工作的一種意向性協議它不等同于勞動合同在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之前雙方都是可以反悔的在沒有對雙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反悔也都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畢業生勞動合同則是畢業生與用入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確定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另外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等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予以認可。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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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必須明確約定補償金:在很多情況下,因為員工的離職給企業帶來了業務或利益上的損失,因此企業會要求員工簽署競業限制協議,如果雇主強制員工簽署競業限制協議,那么該協議也將被認為是無效的,此時,員工可要求將競業限制協議拿出來獨立簽署,有些員工可能會在就業合同中納入競業限制協議,并要求員工必須簽署,如果雇主堅持要求員工在就業合同中簽署,而不同意分開簽署競業限制協議,則只能離開該公司或不簽就業合同,在法庭上,員工成功證明了競業限制協議無效,因為當時企業強迫員工簽署協議,并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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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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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實生活中,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需要簽訂書面的三方協議,如果遺漏相關內容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那么,補充協議沒有簽字時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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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學生在校外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的,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必須經學校授權,代表學校與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后,學生方可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協議書必須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等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以及爭議解決方法。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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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方協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插入對用人單位起到監督的作用;2、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學生對三方協議并不是特別了解,通常情況下應屆畢業生都是需要簽署三方協議寫的,可能有一些學校會強制性的要求簽署三方協議,如果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之下簽訂三方協議是違法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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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三方協議的流程領取三方協議大四的上學期學校就會統一發放三方協議如果當時不在學校回校后及時到學院輔導員處領取或者讓同學代領。因為協議復印無效都有編號統一管理一定要慎重填寫簽三方協議的流程簽三方協議的流程。檢查三方協議三方協議都填好之后要檢查核實一番。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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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雙方都可協商解決很多問題變更孩子撫養權也不例外協商是很多問題解決的首選方式,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因為離婚時法院確定子女撫養總的原則,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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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