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沒有簽字三方協議算不算生效

導讀:
現實生活中,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需要簽訂書面的三方協議,如果遺漏相關內容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那么,補充協議沒有簽字時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補充協議沒有簽字三方協議算不算生效
三方協議的補充協議沒有簽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書面協議需所有當事人簽名才能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三方協議是否可以變更
根據民法典規定,三方協議可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變更,但如果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將會被推定為沒有進行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