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資堵工地違法嗎?



違法的,堵門是不可以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仍然不支付,可以要求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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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堵門是不可以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仍然不支付,可以要求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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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單位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未支付員工工資,那么拖欠工資就屬于違法行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一般情況下員工都需要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在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調解,如果投訴無效,那么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索賠。(二)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二)確認勞動關系后,對于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那么公司拖欠工資多長時間算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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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于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 多久算違法 如何舉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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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因員工辭職扣押工資的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如果公司有此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想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離職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單位;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保障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如不符合以上情形,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單位扣押工資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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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法規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同時,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關于嚴厲打擊騙取新農合基金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對于騙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將根據以下規定從嚴從重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一、工地干貨受傷農合能報銷嗎。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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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5、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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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資拖欠三十日是違法的。拖欠工資即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發工資的時間還沒有發工資給勞動者。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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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面試時,一般面試者都會跟公司人事或老板談到試用期跟試用期過后的薪資各是多少,會在面試資料上做記錄,當你轉正時正規的公司會主動幫你調整薪水。那么,轉正試用期工資不變是否違法?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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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賠償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的賠償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為:死亡時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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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維護正當權益的實用建議在工地事故賠償過程中,以下幾點建議能幫助您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1. 保留證據及時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包括醫療記錄和事故現場照片等,工地事故賠償的程序與流程1. 提供證據在請求賠償前,您需要搜集和保存相關證據,包括醫療記錄、事故現場照片、工資單等,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工地事故賠償,為受害者提供全面指南,確保其正當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在工地事故中受傷的工人可以通過國家提供的職業傷害保險獲得賠償。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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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雖未提供正常勞動,但由于未提供正常勞動是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而非勞動者的故意或過失,故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裁決撤銷或者判決無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勞動者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當全部退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那么用人單位應否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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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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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沒有工資條違法嗎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五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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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們知道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如果不好好溝通的話,是很可能發生各種糾紛問題的,如果發生當事人去工地阻止施工的話,那么這種行為是不是違法的呢,很多人都不了解,接下來就由大律網小編整理的關于阻止工地施工違法嗎的相關內容。一個人阻撓施工不構成犯罪,一般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那么阻止工地施工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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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筑工地工作與公司上班的工作是有一定的差別的,可能有部分人不了解在建筑工地工作的時間安排.項目方通常只規定開工日期和完工日期,不會針對法定節假日作特殊的界定。因而,施工工期可以包含法定節假日。那么,法定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是什么?關于法定假日工地停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建筑工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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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沒有約定工資發放時間,但是工資每月均有發放,如沒有克扣工資等其他行為,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固定日期發工資的,因此該行為不違法。那么發工資時間不固定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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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成功和解案件!當事人在建筑工地摔傷,元甲律所僅用1個月幫助當事人與公司談和解,獲得賠償款26萬元,解決了傷者的后顧之憂!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 1、車輛駕駛員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車輛駕駛員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車輛所有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被盜、被搶、被騙等情況下。 3、第三者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第三者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北京警方:這些人30日內投案自首,全額退繳違法所得?? 北京大興警方通報,公安機關敦促各地“博康艾馨”公司及關聯企業的從業、參與等相關人員(包含所有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提供幫助的人員),在本通告發布的30日內,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全額退繳違法所得(工資、獎金、提成費、代理費、好處費等)。對在規定期限內未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且不及時退繳違法所得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