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爸媽名下的,給我們夫妻住,育有一女,公公婆婆出20萬裝修從卡里走,以后夫妻倆不好,公婆有權利要回這20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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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契稅,普通住宅為銷售價的1.5%,非普通住宅為銷售價的4%。第三: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為:以轉讓收入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收入,稅率為20%。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產原值憑證的,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此外,個人房產交易還需交納的稅種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的7%、3%、1%分別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那么夫妻房屋過戶費怎么算2017新政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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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__二、 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 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那么2022年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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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案件中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沒有原則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崗待業的職工對方因另一方下崗經濟困難第一次起訴離婚的。15被訴方經本院依法傳喚無故不到庭且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意見經依法缺席開庭審理請求方離婚態度堅決可以判決離婚。(三)有關離婚案件的特別規定1有關軍婚的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那么2022年離婚案件中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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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民法典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外所負債務。那么2022夫妻債務最新規定以及分配比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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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條債權債務1、由于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單元________號房產系銀行按揭房屋,若男女雙方今后因感情破裂離婚時,該房產此后的銀行按揭還貸款由女方自行承擔,離婚后對于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該房屋按揭款的費用,女方不對男方作任何經濟補償。而且對外借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借債人自己償還,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確保離婚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那么2022年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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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住在起可以起訴離婚嗎符合條件就可以起訴。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夫妻住在起可以起訴離婚嗎(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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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異地離婚怎么辦手續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那么2022年夫妻異地離婚怎么辦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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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八條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那么2022年新婚姻法婚后買車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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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債務形成時的“共債共簽”原則,具有引導民事商事主體主動規范交易行為,加強風險防范的深刻用意。在最新發布的司法解釋中,最高法還明確了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舉債,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基于此,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承擔一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也就是說舉債用于上述家庭消費,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類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司法實踐中的爭議和認定難度都比較大。那么2022年夫妻共同債務最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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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申請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3登記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附贈離婚協議書范本離婚協議書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1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男方住女方住五其他協議事項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那么夫妻協議離婚的程序規定2022最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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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證據1、縣以上醫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那么2022年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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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種情況下,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或一方因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那么2018年夫妻債務舉證新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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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財產都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收入、福利分房等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此期間所得或者應得的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2022夫妻共同財產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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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五)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如果當事人是在全部償還銀行的貸款之后提起離婚訴訟此種法律關系較簡單一般平均分割房產,(三)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三)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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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方患重病另方是否可以提出離婚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可以提出離婚夫妻任何方都有離婚的自由但是僅因配偶方患病另方想要逃避扶養責任而起訴離婚的法院不定會支持。法院認定是否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夫妻方患病的情況應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具體分析。那么夫妻方患重病另方是否可以提出離婚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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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每年收費2萬與張三“假結婚”,幫忙落戶北京!后突發意外去死,可獲得120萬賠償,張三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出現要求分割賠償款及繼承遺產,法院未認可孩子是繼承人。 法律沒有假結婚一說,領了結婚證就是真夫妻,有權利按法律規定繼承遺產。 為了減損,我們查到對方張三名下有購房并有按揭款,銀行是郵政儲蓄,法官給開了調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第20期精英大本營——群星璀璨頒獎典禮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酒駕最新標準 2024年3月起實施! 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看 01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 02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03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于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新檢驗標準明年3月起實施 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生物樣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等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提供了技術依據。 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進一步豐富優化該項行業標準檢測分析方法、細化完善有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國家標準。 將進一步支撐法律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落地實施,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提供標準方法。 同時,該國家標準可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其他更為廣泛的場景。 該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