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平方怎么算?



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1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2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