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是否有效



夫妻在婚內互相打的借條有效,除非雙方不是出于真實意思表示、沒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借條的內容違反社會公序良俗、違反法律。否則只要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做出的話,那么就是有效的。夫妻間可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