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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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內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理。《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購房定金的比例超過了百分之二十的話怎么辦《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簡易購房合同定金協議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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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在前,產權過戶登記在后,將登記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生效要件的觀點對此無法作出合理解釋。3、就登記行為本身的性質看,登記僅起物權公示作用,并沒有決定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的職能。4、將登記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2、簽合同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那么不動產買賣合同生效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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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流程之合同范本,買房進行到合同簽訂的時候,需要一份完整合法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那么購房流程: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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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手房買賣合同不是必須要公證的,此前《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明確有部分情況是需要對房屋交易進行公證的,但隨著《不動產登記條例》的出臺,司法已經宣告這個通知失效,因此現在房產交易沒有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公證。那么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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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在簽訂合同的當天,徐某支付了2萬元定金,翁某出具了收條。收條中載明:今收到徐某購房定金2萬元,合同生效后定金抵購房款。徐某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將翁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翁某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本案審理期間,翁某未作答辯。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翁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徐某已按約定將購房定金2萬元交付翁某,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期間,翁某單方反悔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那么合同生效拒絕履行需付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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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哪些購房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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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二手房買賣中,二手房定金有效期要看雙方的具體約定,按照雙方簽訂的定金協議或者合同確定定金的有效期。定金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主合同時,為了保證主合同的履行,簽訂從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的一種擔保合同。定金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自定金給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擔保合同是當事人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從合同,定金擔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無效時,定金合同無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規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約定可以獨立于主合同而存在。那么二手房購房定金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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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定金的比例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購房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應當超過購房款的20%。購房定金并不是買房的必經程序。那么最新購房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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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正式合同時首付款萬,尾款 萬元于簽訂正式房屋購買合同后 個月內付清。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___整,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__ 天,甲乙雙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號前到富鑫房產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備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時生效。那么正規購房合同定金收據樣本格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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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賣方須于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第六條、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定金不得高于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那么二手房購房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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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時間和終止時間,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只要約定的期限或生效、終止的條件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即合法有效。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合同解除之后也會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那么二手房購房合同簽訂后多久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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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這就要看在購房合同中有沒有注明地下停車位是否參與了分攤商業用地,如果是,那么產權就屬于所有業主;如果沒有,就應該屬于開發商所有,他們有權利買賣。一般的地下停車位產權年限為40年。一般有地下室車位,地上車位等。用于戰時或重大災難時躲避居民之用。目前開發商并不是防空地下室產權人,使用防空地下室需要到人防部門申請領取人防工程使用證,目前人防工程使用證的期限是5年。車位能否銷售的唯一標準,就是能否辦理產權登記。現在的車位有兩種:有產權的和沒產權的。那么買地下車位有收椐有合同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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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本人簽字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1、購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購房人簽字確認這是公民的權利。因為合同法規定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購房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么房屋買賣合同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辦理過戶手續只屬于買賣房產的一個程序即轉移所有權。他以未辦理過戶手續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沒有法律依據。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購房合同注意事項第一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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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那么購房合同范本(正式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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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那么購房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無效退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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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