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拒絕履行需付違約金

導讀:
就在簽訂合同的當天,徐某支付了2萬元定金,翁某出具了收條。收條中載明:今收到徐某購房定金2萬元,合同生效后定金抵購房款。徐某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將翁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翁某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本案審理期間,翁某未作答辯。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翁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徐某已按約定將購房定金2萬元交付翁某,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期間,翁某單方反悔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那么合同生效拒絕履行需付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就在簽訂合同的當天,徐某支付了2萬元定金,翁某出具了收條。收條中載明:今收到徐某購房定金2萬元,合同生效后定金抵購房款。徐某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將翁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翁某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本案審理期間,翁某未作答辯。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翁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徐某已按約定將購房定金2萬元交付翁某,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期間,翁某單方反悔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關于合同生效拒絕履行需付違約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賣人收取了買受人的購房定金,并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而在交易中途單方反悔表示不再出售房屋。雙方協商賣房事宜未果,定金亦未退還。近日,金壇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翁某雙倍返還原告徐某購房定金4萬元。
就在簽訂合同的當天,徐某支付了2萬元定金,翁某出具了收條。收條中載明:今收到徐某購房定金2萬元,合同生效后定金抵購房款。12月20日,劉某受翁某委托,告知徐某涉案房屋不再出售,明天與翁某聯系退還定金。后經雙方協商賣房事宜未果,定金亦未退還。徐某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由,將翁某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翁某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
本案審理期間,翁某未作答辯。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翁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徐某已按約定將購房定金2萬元交付翁某,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期間,翁某單方反悔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由于翁某的違約行為導致徐某不能取得買受房屋實現合同目的,徐某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徐某要求翁某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原標題:合同生效拒絕履行需雙倍返還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