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界碑、界樁罪如何認定

導讀: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邊境管理秩序犯罪對象是由國家確立的界碑、界樁。界碑、界樁是在我國與鄰國接壤地區設置的用以劃分兩國疆界線的標志物。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破壞界碑、界樁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立案標準如下1、采取盜取、毀環、拆除、掩埋、移動等手段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的應當立案偵查。那么破壞界碑、界樁罪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破壞界碑、界樁罪如何認定
破壞界樁、界碑罪是指故意破壞國家邊境的界樁、界碑的行為。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邊境管理秩序犯罪對象是由國家確立的界碑、界樁。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界碑、界樁是在我國與鄰國接壤地區設置的用以劃分兩國疆界線的標志物。它涉及到兩國領土范圍的問題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破壞否則就有可能引起兩國間的領土糾紛給國家和人民在政治上造成重大損失這一點是本罪與一般破壞公私財物罪的主要區別。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界碑、界樁的行為破壞的方式有
1、直接毀壞界碑、界樁
2、盜走界碑、界樁
3、移動界碑、界樁的位置
4、其他破壞界碑、界樁的行為。
三本罪的犯罪主觀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破壞界碑、界樁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樁而故意加以破壞。至于犯罪動機則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如有的是為了貪財有的是為了泄憤有的是為了報復私仇進行栽贓陷害等不同的動機對成立本罪不發生影響但是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過失破壞國家邊境界樁、界碑的不能構成本罪。
二、破壞界碑、界樁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立案標準如下
1、采取盜取、毀環、拆除、掩埋、移動等手段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的應當立案偵查。
2、破壞3個以上界碑、界樁的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三條故意破壞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或者永久性測量標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