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遭破壞如何認定賠償責任

導讀:
事故現場遭破壞怎樣認定賠償責任2名騎車人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當時兩人都想著趕緊去醫院檢查,沒有及時報警。等他們想到報警時,事故現場早被破壞了,交警無法對事故進行認定。余姚法院昨天給出了一個方法,一審判決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三七分,騎電動自行車一方的責任分配比例高于騎自行車一方。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朱某承擔郭某的70%損失,賠款4萬余元。考慮到事故中郭某受傷較重而朱某受傷相對較輕,朱某及時報警、妥善保護現場的責任也應大于郭某。綜合這兩點,法院認定朱某對事故造成的郭某損害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那么事故現場遭破壞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現場遭破壞怎樣認定賠償責任2名騎車人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當時兩人都想著趕緊去醫院檢查,沒有及時報警。等他們想到報警時,事故現場早被破壞了,交警無法對事故進行認定。余姚法院昨天給出了一個方法,一審判決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三七分,騎電動自行車一方的責任分配比例高于騎自行車一方。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朱某承擔郭某的70%損失,賠款4萬余元。考慮到事故中郭某受傷較重而朱某受傷相對較輕,朱某及時報警、妥善保護現場的責任也應大于郭某。綜合這兩點,法院認定朱某對事故造成的郭某損害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關于事故現場遭破壞如何認定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現場遭破壞怎樣認定賠償責任
2名騎車人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當時兩人都想著趕緊去醫院檢查,沒有及時報警。等他們想到報警時,事故現場早被破壞了,交警無法對事故進行認定。那么,事故賠償問題怎么處理呢?余姚法院昨天給出了一個方法,一審判決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三七分,騎電動自行車一方的責任分配比例高于騎自行車一方。
二十出頭的郭某在余姚打工,去年6月16日早上,她騎自行車去上班,途中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當時,騎電動自行車的朱某跟郭某雙雙倒地。郭某以前從沒經歷過交通事故,她只知道自己右腿很痛,受傷不輕,卻不知道該怎么辦。而朱某見郭某一臉痛苦,心里也很緊張,覺得還是救人最要緊,立即送郭某去了醫院。
二人在醫院里才想到出事故要報警,可因事發路段交通繁忙,事故現場已經被破壞,交警沒法調查取證,交警作出了對這起事故不予受理的決定。郭某在事故中受傷較重、損失較大,賠償問題與朱某無法達成一致,就向余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朱某除了先行支付的醫藥費外還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補償金、護理費等各項損失5萬余元。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朱某承擔郭某的70%損失,賠款4萬余元。
裁判理由:
朱某騎電動自行車而郭某騎自行車,兩車的自重與行駛速度有著較明顯差異,電動自行車與自行車相比在事故中的損害作用力更大一些,朱某應盡的安全注意義務大于郭某。考慮到事故中郭某受傷較重而朱某受傷相對較輕,朱某及時報警、妥善保護現場的責任也應大于郭某。綜合這兩點,法院認定朱某對事故造成的郭某損害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而郭某騎自行車過路口時沒有注意安全,也沒有在事發后報警或者提醒朱某報警,她對自身遭受的損害應承擔部分的責任。
法律法規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