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規行為予以協助是否認定犯罪

導讀: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那么對違規行為予以協助是否認定犯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對違規行為予以協助是否認定犯罪
對違規行為予以協助是否認定犯罪要根據其協助行為對犯罪結果的影響情況若該行為對犯罪結果起輔助作用則有可能被認定為從犯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主犯和從犯的區別
對主犯和從犯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區分
第一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于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第四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第五從對犯罪結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于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囚而從犯由于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