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藏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

導讀: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二、窩藏罪與偽證罪有哪些區別1、窩藏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于證人、鑒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那么窩藏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窩藏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窩藏罪的客體要件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客觀要件是行為人為犯罪分子提供隱藏處所或者用指使和資助財物等方法幫助犯罪分子逃往他處隱藏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窩藏罪與偽證罪有哪些區別
1、窩藏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于證人、鑒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
2、窩藏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
3、窩藏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和案件有重要關系的犯罪情節。
4、窩藏的對象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對象只能是未決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