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貨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為此將兩種行為分別規(guī)定為不同的犯罪并據其社會危害性的大小規(guī)定不同刑罰顯然有著其內在的必然性。即行為人必須明知是貨幣并進行變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幣量的才能構成本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那么變造貨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變造貨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變造貨幣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貨幣管理制度。變造貨幣與偽造貨幣是兩種確有較大差異的行為。前者是對真正的貨幣予以加工而增加幣值或幣量的行為其特點是假中有真而后者則是仿照真幣制造假幣的行為完全是以假充真。變造行為的手段、特點決定了其變造貨幣的數量是有限的不可能與偽造貨幣的數量相提并論因此變造貨幣的社會危害性也遠小于偽造貨幣罪。盡管如此變造貨幣也會使人們懷疑貨幣的信用擔心交易的安全從而影響國家?guī)胖频姆€(wěn)定因而變造貨幣行為同樣侵犯了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在客體要件這一問題上變造貨幣與偽造貨幣相比只有侵犯程度的不同而無實質上的差異。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變造貨幣是指行為人在真幣的基礎上以真幣為基本的材料通過對其剪貼、挖補、拼湊、揭層、涂改等方法加工處理致使原有的貨幣改變形態(tài)、數量、面值造成原貨幣開值的行為。如將50元面額的人民幣經過涂改變?yōu)?00元面額的人民幣或把一張50元面額的人民幣經過揭層加工后變?yōu)閮蓮?0元額的人民幣等等就都是變造貨幣的行為。變造貨幣從廣義上來講應屬于偽造貨幣的一方式因為經過變造的貨幣已不會再是起初真正的貨幣而是一種以假充真的假幣但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兩者的行為方式還是有著明顯的區(qū)別。變造的貨幣是在貨幣的基礎上對其所進行的加工與改造而使其增加數量、面值的行為無論其如何加工處理變造后的貨幣在某種程度上或多或少存在著原貨幣即被加工對象的成份如原貨幣的紙張、金屬防偽線、油墨、顏色、圖案等。其是一種在貨幣存在的前提下由少量貨幣變?yōu)槎嗔康呢泿诺男袨椤6鴤卧熵泿艅t不同它是從無貨幣到有貨幣為。采用將一些非貨幣的物質材料經過一系列的諸如復印、影印、描繪等方法而使其變成貨幣的行為有的偽造不需要使用貨幣如利用報紙、繪畫、凹縮印本剪裁粘貼假幣就可不利用貨幣有的雖然要利用貨幣如用彩色復印機復印用照相機拍攝而制成假幣等但無論是利用貨幣還是不利用貨幣偽造貨幣偽造后的貨幣都不會有原有貨幣的成份。再從產生和后果看偽造往往可以成批大量地進行但變造就難以做到因此前者產生的數量常常要比后者大得多并且由于偽造利用的一般都是先進的技術設備而變造行為則主要是依靠一些手工所為所以在逼真程度方面亦是偽造的要比變造的象得多。為此將兩種行為分別規(guī)定為不同的犯罪并據其社會危害性的大小規(guī)定不同刑罰顯然有著其內在的必然性。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即行為人必須明知是貨幣并進行變造以增大面值或增多幣量的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是貨幣而進行加工的不管其加工變成的面值或幣量多大均不構成犯罪。例如在實踐中可能有的行為人因各種原因間接獲得外幣而又不認識行為人出于好奇等心理對其進行剪貼、挖補、拼湊、揭層、涂改等有的變造后還作為紀念品送給他人對此當然不能以犯罪論處。應注意的是本條沒有規(guī)定構成本罪必須具有營利或者流通使用的目的因此只要行為人出于故意變造貨幣且數額較大的即可構成本罪。實際上行為人如果僅僅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技巧或出于自己玩賞、收藏的目的一般變造的數量也不會太大。行為人變造數量較大的一般也可推定行為人具有營利或流通使用的目的只不過本條對此不要求這樣更便于司法實踐對故意變造貨幣行為的認定和懲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變造貨幣罪的量刑標準
1、變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變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