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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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征用土地是指國家為了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的需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及程序將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措施。如果沒有徇私目的而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有土地的則只有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才可構成犯罪但不是構成本罪而是濫用職權罪。二行為人在實施本罪行為中如果收受賄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貪污有關費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費用的又可能觸犯他罪如受賄罪、貪污罪屬牽連犯應擇一重罪處罰。那么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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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筆者認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公眾對國家工作人員廉潔依法辦事的信賴或者說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形象。主體要件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及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那么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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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筆者認為對受賄罪的牽連犯應明確規定實行數罪并罰原則。受賄罪的牽連犯實際已具備了受賄罪與他罪的獨立的犯罪構成要件鑒于職務犯罪的特殊危害性應當對受賄罪的牽連犯實行數罪并罰。出于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刑事政策考慮對受賄罪的牽連犯不應實行從一重處罰原則。3.對受賄罪的牽連犯實行從一重處罰原則雖然從量刑上不會導致輕判之虞但難以對被吸收的輕罪作出應有的否定評價不利于引導公務員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不利于預防職務犯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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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注意事項在處理共同訴訟案件時,律師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確定共同訴訟人的身份:在接受委托前,律師需要明確共同訴訟人的身份是原告還是被告,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背景和當事人訴求,在處理共同訴訟案件時,律師需要關注構成要件和注意事項,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共同訴訟人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這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結語: 共同訴訟人是原告還是被告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2、協調當事人意見:由于共同訴訟人之間可能存在利益沖突,律師需要充分了解各方的訴求和意見,并積極協調各方達成共識。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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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單位受賄罪的這種故意是經單位決策機構的授權或同意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故意收受或索取賄賂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法人整體意志的體現。二是單位受賄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財物要歸單位整體所有即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為單位帶來了非法利益而受賄罪是收受的財物歸被受賄人個人非法占有。那么單位受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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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為無償的或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進行的,在債務人實施上述行為時,可能發生債權人債權不能實現的現實危險,故產生了債權保全的必要,此時債權人可能對債務人的上述行為行使撤銷權,債權人撤銷權構成要件法律分析:(1)客觀要件:撤銷權成立的客觀要件為債務人實施了危害債權的行為,債權人撤銷權訴訟條件有什么債權人撤銷權訴訟條件:1、債務人存在放棄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或以明顯不合理價格轉讓財產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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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撤銷權的應用場景廣泛,例如,債務人違約未履行合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來取消原有債權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8條規定,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 債務人違反合同的規定,債權人撤銷權構成要件詳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有效的債權關系,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有合法的事由支持,如債務人的違約行為、債務人的欺詐等,總結: 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以及相關法條的解析有助于我們深入了解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方式和效力等方面的內容,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91條則進一步明確了債權人撤銷權的效力問題,規定撤銷權的行使應當由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書面通知,自通知到達之日起撤銷權即產生效力。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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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該關系密切人是間接利用某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差別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公眾對國家工作人員廉潔依法辦事的信賴或者說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形象。主體要件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及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那么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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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涉及行為要件和客觀要件兩個方面,同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法律規定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包括:1、債權人必須具有合法債權,這是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4. 撤銷的效力債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可以使借款人免除債務,但這并不意味著債務不存在,2.1 行為要件行為要件指的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需要具備的行為表現,債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可以使借款人免除債務,但撤銷并不意味著債務不存在,對于債權人來說,行使撤銷權需要謹慎,遵循法律規定,不對第三人的權益產生不利影響。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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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熊選國以下簡稱熊根據刑法規定受賄罪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單獨構成受賄罪。因此立法的演變不表明刑法取消了內外勾結的受賄罪共犯。苗無疑是否成立受賄罪的共犯應依照共同犯罪的一般理論去判斷即決斷于雙方有無共同受賄的故意和行為。但由于受賄罪構成要件的復雜性實踐中處理身份犯和非身份犯構成共同受賄犯罪的案件時認定共同故意和共同行為有一定難度。苗理論上說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共同受賄的現象可以區分為兩種情形一是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財產共有關系的人成立受賄罪的共犯二是與國家工作人員沒有財產共有關系的人成立受賄罪的共犯。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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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的行為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或者受到嚴重損害,那么債權人就可以行使撤銷權,當債務人惡意損害債權人利益時,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來維護自身權益,撤銷的原因通常為債務人故意隱瞞重要情況或采取欺詐行為,導致債權人獲得的權益受到損害,2、債務人有惡意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債務人存在惡意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另一個重要要件,債權人撤銷權糾紛常見情況包括:欺詐行為、合同解除、交易過失以及利益分配爭議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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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集資詐騙罪主體構成的要件集資詐騙罪是指非法向公眾募集資金,通過欺詐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通過對集資詐騙罪犯罪主體法律規定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該罪行的定義和構成要件內容以及自然人和單位作為犯罪主體的法律規定,了解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對于防范和打擊此類犯罪至關重要,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自然人犯罪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自然人作為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對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法律規定進行深入剖析,并通過案例加以說明。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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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數額巨大的標準,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即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巨大的標準為人民幣 20 萬元以上不滿 300 萬元,二、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的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較大的標準為人民幣 3 萬元以上不滿 20 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結語: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額巨大的認定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在本案例中,李某的行為符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且數額巨大,已經構成了犯罪,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根據《刑法》的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包括:1. 犯罪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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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集體經濟組織、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不能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單位受賄罪的這種故意是經單位決策機構的授權或同意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故意收受或索取賄賂的行為表現出來的是法人整體意志的體現。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單位受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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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受賄罪類的罪行對社會影響力很大,因為這關系到經濟和社會風氣,那么關于受賄罪能否減刑或假釋以及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詳細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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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賠償還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發生,如果肇事司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責任,同時,作為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司機主張死亡賠償金。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滿足一定條件的話,即便賠償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賠償雖然不決定但是影響刑事犯罪的量刑,換言之,不賠償一定坐牢,賠償了也會坐牢,但是能減少坐牢的時間。 因為法律有規定,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在和解協議中被告人要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真誠悔過的事實。同時還要通過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以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在賠償損失方面要寫明賠償數額與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屬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請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手機錄音遺囑有效嗎?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口述內容并用錄音器材錄制保存的遺囑。現如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錄音機,普通家庭也很少擁有專業的錄音設備,常用的錄音工具變成了手機。手機錄音遺囑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錄音遺囑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條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見,法律并沒有對錄音設備作出專門的規定,因此用什么設備錄音并不重要。通過手機錄音訂立遺囑的,切記見證人也要在錄音中說明自己的姓名和當天的日期,否則視為沒有見證人,該份錄音遺囑無效。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 在實踐中確認雙方存在借貸的關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間借貸關系的構成要件。 一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認可的借貸行為,這也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雙方存在認識偏差或一方對借貸合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二是款項交付,即雙方應實際交付了合意中確定的金額,這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如借款未實際交付或實際交付數額與借款憑證載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交付情況認定法律關系成立與否、利息如何計算。 司法實踐中,對借款是否實際交付及交付數額的審查,已經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對借貸合意的審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且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案件中“經手人”“介紹人”對非基于借貸合意的款項交付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 法院會綜合審查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從而判斷雙方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