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界定

導讀:
構成犯罪中止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2、必須自動地放棄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3、必須徹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屬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概言之判斷二者的基準是弗蘭克公式能達目的而不欲時為犯罪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時為犯罪未遂。
構成犯罪中止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2、必須自動地放棄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3、必須徹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屬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概言之判斷二者的基準是弗蘭克公式能達目的而不欲時為犯罪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時為犯罪未遂。關于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界定
我國刑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備三個特征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構成犯罪中止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2、必須自動地放棄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3、必須徹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主要區別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屬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概言之判斷二者的基準是弗蘭克公式能達目的而不欲時為犯罪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時為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