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

導讀:
對于犯罪未遂的論述有各種說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犯罪預備是著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著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構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刑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我國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主要界限在于行為人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對于犯罪未遂的論述有各種說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犯罪預備是著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著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構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刑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我國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主要界限在于行為人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關于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預備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能夠引起預定危害結果的犯罪實行行為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狀態。對于犯罪未遂的論述有各種說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而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處罰不同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是著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著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構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但如果為盜竊去購買鉗子等作案工具為搶劫去購買槍支、刀具或踩點等顯然是在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屬于犯罪預備。
刑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犯罪預備具有四個特征1、主觀上為了實行犯罪2、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3、事實上未能著手實施犯罪4、未能著手實行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條第1款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備三個特征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國刑法理論通說認為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主要界限在于行為人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