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相同之處

導讀:
這就是說犯意表示是上述犯罪意思與外在表現方式的主客觀統一體。而犯罪預備行為則不然它已經通過準備工具或者其他制造便利條件的行為表示其犯罪意圖。相反犯罪預備行為不僅具有犯罪意圖而且表現為意圖的連貫性和堅定性其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險性較大并且由于其以一系列準備活動實現其既有的犯罪意圖因此具有發生危害方法結果的可能性。
這就是說犯意表示是上述犯罪意思與外在表現方式的主客觀統一體。而犯罪預備行為則不然它已經通過準備工具或者其他制造便利條件的行為表示其犯罪意圖。相反犯罪預備行為不僅具有犯罪意圖而且表現為意圖的連貫性和堅定性其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險性較大并且由于其以一系列準備活動實現其既有的犯罪意圖因此具有發生危害方法結果的可能性。關于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相同之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的區別與聯系。兩者都是故意犯罪過程中在著手實行犯罪以前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狀態主觀上都具有一定的犯罪意思(這里的意思因為只是一種想法且形成犯罪意圖的一個階段)客觀上這種意思都有一定程度的表現都沒有造成危害社會的實際后果。但兩者畢竟是有區別的。
犯意表示理論上較為一致地看法認為它是指某種犯罪的意思通過一定方式表現出來。其中意思指一種想法或者愿望。犯意即犯罪的意思就是說犯罪行為人對于犯罪的想法或者愿望代表著一種犯罪的趨勢或者傾向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念頭。在這里我認為有必要強調一下意志的內涵意志是人們根據一定的立志、觀點、信念自覺地確立目的并使用各種方法采取行為的心理活動。以意思與意志相比較可以看出犯意尚未發展到非實施犯罪不可的堅定程度與形成犯罪意志的決意有所區別。
綜上所述我們很容易就得出犯意表示就是犯罪意思的流露尚未發展到以危害行為去實施某種犯罪的地步。它可以憑借口頭(指通過言語將內心的犯罪表達出來)通過書面文字方式(指用文學或圖畫等表達犯罪的意圖)以及象征性的行為方式(指能達到犯罪意思的身體舉動來表示犯罪意圖如眼神、表情或手勢等)。這幾種形式無論是其具體表現方式如何都必須具有被人感知的屬性。否則僅存在于人的頭腦中的秘而不宣的違法犯罪想法只能是一種思想。這就是說犯意表示是上述犯罪意思與外在表現方式的主客觀統一體。
1、主觀內容不同。犯意表示雖然是犯罪意思的反映但僅僅是單純意思的外露尚未達到非用犯罪行為去不可的進步。而犯罪預備行為則不然它已經通過準備工具或者其他制造便利條件的行為表示其犯罪意圖。這種犯罪意圖雖然與實行和完成犯罪時的犯罪主觀要素在確定性和堅定性程度上有所差別但由于其已與準備行為結合起來支配著自己進行犯罪的準備活動已超出單純犯罪想法或念頭的范圍具備了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故意的屬性。
2、客觀表現不同。在客觀上說犯意表示僅是其主觀犯罪意思的簡單流露雖然已通過口頭、書面或者其他方式使人感知但這些表露形式是單一的只是單純犯罪想法或念頭的主觀再現其本身不另具社會意義。而犯罪預備行為則不同它是在明確的犯罪意圖支配下實施犯罪的準備行為這些準備行為如準備犯罪工具和創造其他條件不再是簡單的表述意思的方式而是一系列社會活動。
3、所處階段不同。如果把犯罪意圖作為一切犯罪活動的原動力那么故意犯罪過程就是其犯罪意圖不斷展開、逐步實現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的初始階段即由犯罪動機產生犯罪意思再由犯罪意思形成犯罪決意的過程刑法理論稱之為意思階段(亦即犯意形成階段)犯意表示就是屬于這一階段。而犯罪預備階段是犯罪意思在行為上的表現屬于犯罪行為表現階段。
4、危險性不同。危險性一般認為其在刑法上有三層含義一是指人身危險性(針對行為人素質而言)二是指客觀上的發生某種危害結果的可能性三是指某種行為已經實施并產生危害結果的現實性一般稱其為危害性。從這三個方面上看針對犯意表示與犯罪預備區別而言由于都未有現實危害結果出現因此只能從前兩個角度出發來分析兩者的不同。首先犯意表示具有某種犯罪想法或念頭不能不承認其具備潛在的危險性這是如果行為人把其主觀惡意付諸實現的話但是由于犯意表示僅僅是單純的犯罪意圖的簡單外露沒有也不能發生任何危害社會結果的可能性。相反犯罪預備行為不僅具有犯罪意圖而且表現為意圖的連貫性和堅定性其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險性較大并且由于其以一系列準備活動實現其既有的犯罪意圖因此具有發生危害方法結果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構成犯罪預備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分子主觀上具有某種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為實施某種犯罪而進行了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
3犯罪預備行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預備階段的某一點上。刑法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