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數、數罪及并罰根據研討

導讀:
據此題意本文擬以下述爭議較大的非典型數罪形態及其他罪數認定實情為本文之出發點但研討重點還歸結在針對此類特殊罪數的并罰根據考辯及其處罰原則考量上,據此題意本文擬以下述爭議較大的非典型數罪形態及其他罪數認定實情為本文之出發點但研討重點還歸結在針對此類特殊罪數的并罰根據考辯及其處罰原則考量上,由此定義可見與實質一罪不一樣的是處斷一罪的場合實質上已經符合數罪的特征與法定一罪也不一樣的是在實質上已經符合數罪特征的情況下法定一罪者乃刑事立法上將其數罪設定成了一罪處斷一罪則不然一般而言它不是刑事立法上將此數罪規制為一罪而是刑法責令司法上將此數罪處斷成一罪抑或在法無明文規定的場合司法上得根據上述處斷一罪的學理詮釋將此類行為按照一罪科刑不實行數罪并罰。
罪數與刑法上的并罰并無當然聯系。這是因為有關罪數的法定、認定或探究結果無外乎典型一罪、典型數罪與非典型數罪三種情況。而前文已述數罪并罰乃典型數罪的當然后果典型一罪則因其僅僅一罪而不發生并罰問題非典型數罪則介乎于上述兩種后果之間。據此題意本文擬以下述爭議較大的非典型數罪形態及其他罪數認定實情為本文之出發點但研討重點還歸結在針對此類特殊罪數的并罰根據考辯及其處罰原則考量上。一般認為非典型罪數形態包括實質一罪、法定一罪和處斷一罪三大類別。關于罪數、數罪及并罰根據研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罪數、數罪與非典型數罪
罪數與數罪是一對雖有聯系卻有重大區別的概念。顯而易見的是一般意義的數罪乃指單個人實施的典型數罪即一人以數個故意、數個行為觸犯了數個刑法分則罪名所構成的兩個以上的刑事犯罪。由是無論從理論上講還是從法律規定上看此類數罪理所當然地與刑法上的并罰互為因果、前后相隨。惟其如此就刑法總則的一般規定看我國刑法上的數罪并罰制度可以說就是建立在此典型數罪的理論基石之上。
罪數的字面涵義卻不是針對既定的數個犯罪事實或現狀而言而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基本法理對行為所觸犯的犯罪的個(次)數的系統清點和梳理。因而嚴格意義講罪數乃指有關方面根據刑法規定及其解釋論通過刑事立法或司法程序對行為所觸犯的刑事犯罪的個(次)數所做的立法確認或司法認定。廣義看刑法學界就特定行為所致犯罪個數或次數的學理厘定本質上也屬罪數論問題。
罪數與刑法上的并罰并無當然聯系。這是因為有關罪數的法定、認定或探究結果無外乎典型一罪、典型數罪與非典型數罪三種情況。而前文已述數罪并罰乃典型數罪的當然后果典型一罪則因其僅僅一罪而不發生并罰問題非典型數罪則介乎于上述兩種后果之間。起碼就現階段中國刑法學者們的主張以及現行刑法規定看非典型數罪都呈現出或毋須并罰、或可并罰、或該并罰這樣多種學理主張及規定現狀。由此可見有關非典型數罪理論最具刑罰適用性者莫過于以下兩大命題
其一非典型數罪情況下是否需要一概而論地實行數罪并罰其二假如答案是否定的則應當或可以實行并罰的根據是什么。據此題意本文擬以下述爭議較大的非典型數罪形態及其他罪數認定實情為本文之出發點但研討重點還歸結在針對此類特殊罪數的并罰根據考辯及其處罰原則考量上。
二我國刑法關于特定處斷一罪的范式反映及學理爭議
刑法學理上的處斷一罪乃非典型罪數形態之一。一般認為非典型罪數形態包括實質一罪、法定一罪和處斷一罪三大類別。其中處斷一罪又稱科刑一罪、裁判一罪。指行為人基于某一概括故意所實施的一行為或數行為原本觸犯了數個犯罪事實但在刑罰處斷上又以一罪論處的犯罪形態。由此定義可見與實質一罪不一樣的是處斷一罪的場合實質上已經符合數罪的特征與法定一罪也不一樣的是在實質上已經符合數罪特征的情況下法定一罪者乃刑事立法上將其數罪設定成了一罪處斷一罪則不然一般而言它不是刑事立法上將此數罪規制為一罪而是刑法責令司法上將此數罪處斷成一罪抑或在法無明文規定的場合司法上得根據上述處斷一罪的學理詮釋將此類行為按照一罪科刑不實行數罪并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