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犯罪中的罪數問題研究

導讀:
刑法只要求存在該目的而目的的實現行為并不是構成要件,而構成要件說以法理觀念認識行為的個數搶劫罪雖然是由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構成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它只有一行為而非數行為,此外徇私舞弊犯罪這里的徇私在內容上是指徇私情、私利但它也不是指客觀行為而是指主觀目的例如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只要出于徇私意圖不征、少征稅款就構成本罪,在此我擬在討論罪數判斷標準的基礎上以競合為中心線索對瀆職犯罪中的罪數問題進行以下分析一、罪數判斷標準罪數判斷標準主要解決行為的單復數問題這是罪數論的基礎。
如何區分一罪與數罪問題傳統刑法理論稱為罪數論主要研究形似數罪實為一罪的情形。在此我擬在討論罪數判斷標準的基礎上以競合為中心線索對瀆職犯罪中的罪數問題進行以下分析一、罪數判斷標準罪數判斷標準主要解決行為的單復數問題這是罪數論的基礎。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目的作為構成要件的犯罪因此這里的目的屬于主觀違法要素。由此可見區分一行為還是數行為對于瀆職犯罪的罪數認定具有重要意義。關于瀆職犯罪中的罪數問題研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區分一罪與數罪問題傳統刑法理論稱為罪數論主要研究形似數罪實為一罪的情形。而現在刑法學中以競合為中心建構罪數理論主要研究法條競合、想象競合和實質競合稱為競合論。在此我擬在討論罪數判斷標準的基礎上以競合為中心線索對瀆職犯罪中的罪數問題進行以下分析一、罪數判斷標準
罪數判斷標準主要解決行為的單復數問題這是罪數論的基礎。在罪數判斷中主要涉及對行為個數的判斷存在自然行為論與構成要件行為論之爭。自然行為說以自然觀念認識行為的個數因此以暴力為手段實行的奪取財物行為就具有兩個行為。而構成要件說以法理觀念認識行為的個數搶劫罪雖然是由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構成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它只有一行為而非數行為。但這種犯罪與純正的一個行為還是有區別的在刑法理論上稱為二行為犯或者復行為犯。應當指出這里的二行為是在自然意義上而言的??梢哉f二行為犯是自然意義上的二行為而法律意義或構成要件意義上的一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法理論上存在一種所謂短縮的二行為犯形似二行為犯實為一行為犯這就是目的犯。目的犯是以特定的目的作為構成要件的犯罪因此這里的目的屬于主觀違法要素。刑法只要求存在該目的而目的的實現行為并不是構成要件。在我國刑法中存在典型的目的犯例如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的走私淫穢物品罪以傳播或者牟利為目的也存在非典型的目的犯例如受賄罪與徇私舞弊犯罪。以收受財物構成的受賄罪刑法規定以為他人謀取利益為要件。這里的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客觀上的構成要件行為而是通過規定實現行為的方式所規定的目的即只要基于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目的收受他人財物就構成受賄罪并不要求客觀上實施了謀取利益的行為。此外徇私舞弊犯罪這里的徇私在內容上是指徇私情、私利但它也不是指客觀行為而是指主觀目的例如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只要出于徇私意圖不征、少征稅款就構成本罪。如果沒有徇私意圖不征、少征稅款則構成濫用職權罪?;谝陨戏治鲂袨槿耸帐芩素斘镆院蟛徽鳌⑸僬鞫惪畹钠湫袨榉謩e構成受賄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具有兩個行為構成兩個犯罪應當實行并罰。由此可見區分一行為還是數行為對于瀆職犯罪的罪數認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法條競合法條競合是指一行為該當數法條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在數個犯罪構成要件之間存在邏輯上的從屬或者交叉的情形。在我國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中廣泛地存在普通法與特別法的法條競合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