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的糾紛案例

導讀:
2005年4月郭琳不堪宋磊的冷漠向法院起訴離婚宋磊也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共同居住的4間房屋和宋磊的14500元稿費的歸屬問題發生爭執,為了不受干擾安心寫作2000年宋磊搬進了另外閑置的房間開始和郭琳分居,郭琳認為4間房屋在婚后一直夫妻共同居住所以她應分得2間宋磊的14500元稿費也應分得一半,而宋磊認為4間房屋均為自己婚前所得郭琳未出一分錢稿費更是自己創作所得特別是自己的創作一直未得到郭琳的認可她對自己搞創作二直冷嘲熱諷所以這些稿酬與郭琳不相干堅決不同意與郭琳平分,生活上的窘迫讓小夫妻的感情生活越發的不如意郭琳開始讓宋磊和她均擔家務并且只要看到宋磊寫作就吵個不停為此夫妻關系變得緊張起來并且爭吵不斷常常為了一點小事爭吵不休,19年3月經人介紹與郭琳相識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宋磊只對4間平房進行了簡單裝修就于當年國慶節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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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提示
1夫妻分居期間一方所得財產應如何分割?
2長期兩地分居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3分居期間的債務如何處理?
4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嗎?
案例1分居了就再別來找我
宋磊自小喜歡書法20歲起獨立居住在父母留給自己的4間平房內研究書法30歲還未婚。19年3月經人介紹與郭琳相識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宋磊只對4間平房進行了簡單裝修就于當年國慶節結婚了。
宋磊熱愛書法喜歡一個人獨處郭琳喜歡熱鬧性格開朗活潑婚后兩人雖共同生活但因缺乏了解兩人的興趣愛好不同又缺少溝通所以感情一直比較淡漠。結婚3年郭琳也沒有懷孕生子這使得夫妻關系更加冷淡。1999年開始宋磊開始熱衷文學創作他把自己對生活的種種感受寫成小說陸陸續續地向報紙雜志等媒體投稿但沒有一篇被采用。就在宋磊因連連被退稿受到打擊而痛苦萬分時郭琳非但沒有安慰鼓勵還冷言冷語埋怨宋磊白白浪費了許多金錢和時間而宋磊又認為妻子郭琳沒有工作好吃懶做還一味地埋怨自己根本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
生活上的窘迫讓小夫妻的感情生活越發的不如意郭琳開始讓宋磊和她均擔家務并且只要看到宋磊寫作就吵個不停為此夫妻關系變得緊張起來并且爭吵不斷常常為了一點小事爭吵不休。
為了不受干擾安心寫作2000年宋磊搬進了另外閑置的房間開始和郭琳分居。除了一起吃飯外宋磊的全部時間都用來進行文學創作。終于他的中篇小說發表了。2001年10月宋磊收到了4000元的稿費由此更加堅定了走文學創作的道路。以后他每年發表一部小說2002年收到稿酬4500元2003年收到稿酬6000元。然而小說的發表未能使他們的夫妻關系得到改善在郭琳看來這些小小的錢并不能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什么改善寫作還是一件浪費時間的事情。爭吵仍然在不停的繼續宋磊視郭琳為陌路他們的關系更加惡化。就這樣雙方又維持兩年不愉快的夫妻生活。
2005年4月郭琳不堪宋磊的冷漠向法院起訴離婚宋磊也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共同居住的4間房屋和宋磊的14500元稿費的歸屬問題發生爭執。郭琳認為4間房屋在婚后一直夫妻共同居住所以她應分得2間宋磊的14500元稿費也應分得一半。而宋磊認為4間房屋均為自己婚前所得郭琳未出一分錢稿費更是自己創作所得特別是自己的創作一直未得到郭琳的認可她對自己搞創作二直冷嘲熱諷所以這些稿酬與郭琳不相干堅決不同意與郭琳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