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未結項離職怎么辦

導讀:
勞動者按規定提前一定時間辭職,到時間可以離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已經給用人單位安排人員頂替崗位的緩沖時間,用人單位沒道理不讓走,況且該規定是用的“通知”二字,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與否,時間一到,勞動者可以離職。如因此而引起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依法維權。那么項目未結項離職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按規定提前一定時間辭職,到時間可以離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已經給用人單位安排人員頂替崗位的緩沖時間,用人單位沒道理不讓走,況且該規定是用的“通知”二字,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與否,時間一到,勞動者可以離職。如因此而引起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依法維權。關于項目未結項離職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者按規定提前一定時間辭職,到時間可以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已經給用人單位安排人員頂替崗位的緩沖時間,用人單位沒道理不讓走,況且該規定是用的“通知”二字,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與否,時間一到,勞動者可以離職。如因此而引起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依法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