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辭職找工作如何保障權益?

導讀: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者不能建立多重勞動關系。職場中,員工之所以選擇尚未解約便已簽新約,是擔心先與老東家解除勞動合同,如新東家臨時變卦,拒絕錄用,或不兌現諾言,打壓工資待遇。但身兼二職,如被老東家發現又因此未完成本職工作,可能因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而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律師建議,員工可與新東家先簽一份帶有預約性質的“錄用協議書”,明確勞動者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將錄用該勞動者,并對工資報酬、工作崗位、違約責任等予以約定。待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再依據該協議約定的要件簽訂勞動合同。那么沒辭職找工作如何保障權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者不能建立多重勞動關系。職場中,員工之所以選擇尚未解約便已簽新約,是擔心先與老東家解除勞動合同,如新東家臨時變卦,拒絕錄用,或不兌現諾言,打壓工資待遇。但身兼二職,如被老東家發現又因此未完成本職工作,可能因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而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律師建議,員工可與新東家先簽一份帶有預約性質的“錄用協議書”,明確勞動者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將錄用該勞動者,并對工資報酬、工作崗位、違約責任等予以約定。待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再依據該協議約定的要件簽訂勞動合同。關于沒辭職找工作如何保障權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者不能建立多重勞動關系。職場中,員工之所以選擇尚未解約便已簽新約,是擔心先與老東家解除勞動合同,如新東家臨時變卦,拒絕錄用,或不兌現諾言,打壓工資待遇。但身兼二職,如被老東家發現又因此未完成本職工作,可能因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而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律師建議,員工可與新東家先簽一份帶有預約性質的“錄用協議書”,明確勞動者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將錄用該勞動者,并對工資報酬、工作崗位、違約責任等予以約定。待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再依據該協議約定的要件簽訂勞動合同。這樣,萬一新東家違約,跳槽者可搬出協議,請求法律支持。同時,也避免了同時與兩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來自勞動法(www.lawtime.cn/info/laodong/)
勞動合同知識盡在勞動法頻道,歡迎瀏覽勞動合同欄目的其他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