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內單位不得終止合同

導讀:
孟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至今年10月30日止。今年4月,孟某患病住院,于10月14日出院,后一直病休。10月31日,該公司作出與孟某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法律人士認為,公司的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滿為止。那么醫療期內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孟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至今年10月30日止。今年4月,孟某患病住院,于10月14日出院,后一直病休。10月31日,該公司作出與孟某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法律人士認為,公司的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滿為止。關于醫療期內單位不得終止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孟某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至今年10月30日止。今年4月,孟某患病住院,于10月14日出院,后一直病休。10月31日,該公司作出與孟某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
法律人士認為,公司的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滿為止。(王富菊)
閱讀延伸: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