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償怎么計算

導讀:
同時,對計算年限進行了調整,規定“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按照勞動合同法,如果勞動者月平均工資超過了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仍然實施12年封頂,而對于工資不足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不再實施12年封頂。那么勞動合同補償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對計算年限進行了調整,規定“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按照勞動合同法,如果勞動者月平均工資超過了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仍然實施12年封頂,而對于工資不足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不再實施12年封頂。關于勞動合同補償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勞動者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在保留支付標準含義的同時,對向月工資高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規定了3倍的限額,即“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同時,對計算年限進行了調整,規定“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如果勞動者月平均工資超過了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仍然實施12年封頂,而對于工資不足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工作年限不再實施12年封頂。
因此,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需支付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應以2008年1月1日為界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計算:
1、如果勞動和的工作年限全部在該日期之后,則依據《勞動合同法》予以計算;
2、如果在該日期之前,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計算;
3、如果跨越該日期,則之前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計算,之后依據《勞動合同法》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