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的相關問題的解答

導讀:
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系作了明確規定:第一,年休假與寒暑假。據此,條例刪去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探親假沖抵年休假的規定。二是,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那么帶薪年休假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系作了明確規定:第一,年休假與寒暑假。據此,條例刪去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探親假沖抵年休假的規定。二是,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關于帶薪年休假的相關問題的解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問題解答:
問題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問題二:年休假的天數是多少?
年休假天數應當與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問題三: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辦?
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于補償的標準,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據此,條例規定:對于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問題四:年休假與其他休假的關系是什么?
我國職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系作了明確規定:
第一,年休假與寒暑假。在我國,學校一直實行寒暑假制度,教職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遠遠超過條例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因此,條例規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與病、事假。條例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與探親假。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探親假與年休假是兩種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應互相沖抵。我們經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這種意見有道理。據此,條例刪去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探親假沖抵年休假的規定。
問題五:為了保證條例的貫徹落實,條例作了哪些規定?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意見認為,職工相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處于弱勢地位,如果監督措施過于原則、可操作性不強,年休假制度在許多單位特別是企業可能難以落實。據此,條例對年休假的監督機制作了3個方面的規定: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三是,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帶薪年休假相關法律問題解答:
1、哪些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如何計算職工應享受休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計算休假天數所涉及的職工累計工作時間是指什么?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4、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新進人員如何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pide;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5、哪些職工不享受當年的休假?
⑴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⑵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⑶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⑷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⑸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⑹勞務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于其全部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6、哪些假期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7、職工可以分段休假嗎?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8、職工年度內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9、如何處理單位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情形?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責編:小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