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年假

導讀:
帶薪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國務院通過并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一《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那么勞動法規定年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帶薪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國務院通過并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一《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關于勞動法規定年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帶薪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國務院通過并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一《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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