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原因對競業禁止協議效力的影響

導讀:
雇主與雇員在勞動契約期限屆滿之前協商同意終止雇傭關系,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辭職分自愿辭職和被迫辭職兩種,其對競業禁止協議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在自愿辭職的情況下,競業禁止協議不受影響。因為雇員自愿辭職,雇主沒有過錯,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對雇員的自由擇業權不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作為一個理智的人,只有在其有把握能夠再就業時,才會自愿辭職,另謀高就。懲罰解雇,是由于雇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可歸責于雇員的事由導致被解雇,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不受影響。那么離職的原因對競業禁止協議效力的影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雇主與雇員在勞動契約期限屆滿之前協商同意終止雇傭關系,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辭職分自愿辭職和被迫辭職兩種,其對競業禁止協議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在自愿辭職的情況下,競業禁止協議不受影響。因為雇員自愿辭職,雇主沒有過錯,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對雇員的自由擇業權不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作為一個理智的人,只有在其有把握能夠再就業時,才會自愿辭職,另謀高就。懲罰解雇,是由于雇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可歸責于雇員的事由導致被解雇,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不受影響。關于離職的原因對競業禁止協議效力的影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勞動契約屆滿。勞動契約期限屆滿,勞動關系當然終止,竟業禁止協議的效力不受影口向。
2.合意終止。雇主與雇員在勞動契約期限屆滿之前協商同意終止雇傭關系,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
3.辭職。辭職分自愿辭職和被迫辭職兩種,其對競業禁止協議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在自愿辭職的情況下,競業禁止協議不受影響。因為雇員自愿辭職,雇主沒有過錯,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對雇員的自由擇業權不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作為一個理智的人,只有在其有把握能夠再就業時,才會自愿辭職,另謀高就。如果雇員的辭職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這種情況是由于可歸責于雇主的事由導致勞動關系的終止,如果再確認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很可能危及雇員的擇業權和生存權,有違公序良俗。
4.解雇。解雇分為經濟解雇和懲罰解雇。經濟解雇,由于雇主經營發生困難,不得不解雇部分雇員時,將競業禁止協議視為失效比較合理,因為經濟解雇是不可歸責于雇員的事由,而且一旦被解雇,也可能危及雇員的生計。懲罰解雇,是由于雇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可歸責于雇員的事由導致被解雇,競業禁止協議的效力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