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費的基數及保險待遇是怎樣的

導讀: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和職工按規定辦理有關參保手續,履行繳費義務后,由市社保中心為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發放《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病歷》和《社會保險卡》(ic卡),職工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長期居住外地的參保職工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可在當地指定醫院就醫。職工發生的門診或住院醫療費用,除本人自費和自負部分用現金支付外,其余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結付。那么醫療保險費的基數及保險待遇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和職工按規定辦理有關參保手續,履行繳費義務后,由市社保中心為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發放《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病歷》和《社會保險卡》(ic卡),職工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長期居住外地的參保職工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可在當地指定醫院就醫。職工發生的門診或住院醫療費用,除本人自費和自負部分用現金支付外,其余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結付。關于醫療保險費的基數及保險待遇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9%繳納;在職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2%繳納。隨著經濟的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超過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單位和職工按規定辦理有關參保手續,履行繳費義務后,由市社保中心為其建立個人醫療帳戶,發放《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病歷》和《社會保險卡》(ic卡),職工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職工可持以上證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也可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或直接購買非處方藥。長期居住外地的參保職工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可在當地指定醫院就醫。職工發生的門診或住院醫療費用,除本人自費和自負部分用現金支付外,其余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予以結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