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二審會調解嗎

導讀:
《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款規定:“第知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道調解達成協議,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原內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容”只要雙方達成協議,調解完全具有效力,還能節省訴訟時間,減少雙方對抗性。那么勞動爭議二審會調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款規定:“第知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道調解達成協議,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原內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容”只要雙方達成協議,調解完全具有效力,還能節省訴訟時間,減少雙方對抗性。關于勞動爭議二審會調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款規定:“第知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道調解達成協議,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原內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容”
只要雙方達成協議,調解完全具有效力,還能節省訴訟時間,減少雙方對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