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勞動爭議的仲裁?

導讀:
勞動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規定的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其不同點在于:申請程序不同。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主要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及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設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區的市、縣設立,或者直轄市的區、縣設立。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如何申請勞動爭議的仲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規定的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其不同點在于:申請程序不同。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主要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及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設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區的市、縣設立,或者直轄市的區、縣設立。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關于如何申請勞動爭議的仲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也稱作“公斷”,是指爭議雙方在同一問題上無法取得一致時,由無利害關系的第三者居中作出裁決的活動。仲裁主要分為對經濟糾紛的經濟仲裁和對勞動爭議的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勞動爭議當事人爭議的事項,根據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規定,依法作出裁決,從而解決勞動爭議的一項勞動法律制度。勞動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規定的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其不同點在于:
(1)申請程序不同。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要求雙方當事人在事先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然后才能據此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而勞動爭議的仲裁,則不要求當事人事先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只要當事人一方提出申請,有關的仲裁機構即可受理。
(2)仲裁機構設置不同。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主要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及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設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區的市、縣設立,或者直轄市的區、縣設立。
(3)裁決的效力不同。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