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協議上寫誰名

導讀: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分情況而定,不一定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此時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名字不管是誰,效果都一樣,即夫妻雙方各有一半份額。父母或子女自愿將房屋贈送給子女或父母,屬于家庭間的無償財產轉移,必須辦理公證,并進行產權過戶登記,否則不發生產權轉移的法律效力。此時產權證上填寫的人即為產權人。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沒有經濟能力購買成本價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經濟能力、愿資助者可在購房協議中加以注明,并經過公證證明該事實,這樣有利于房屋產權將來的分配。那么售房協議上寫誰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分情況而定,不一定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此時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名字不管是誰,效果都一樣,即夫妻雙方各有一半份額。父母或子女自愿將房屋贈送給子女或父母,屬于家庭間的無償財產轉移,必須辦理公證,并進行產權過戶登記,否則不發生產權轉移的法律效力。此時產權證上填寫的人即為產權人。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沒有經濟能力購買成本價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經濟能力、愿資助者可在購房協議中加以注明,并經過公證證明該事實,這樣有利于房屋產權將來的分配。關于售房協議上寫誰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分情況而定,不一定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1、共有關系。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得的房屋,如無特別約定,則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此即所謂的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推定制度。此時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名字不管是誰,效果都一樣,即夫妻雙方各有一半份額。
2、贈與關系。
父母或子女自愿將房屋贈送給子女或父母,屬于家庭間的無償財產轉移,必須辦理公證,并進行產權過戶登記,否則不發生產權轉移的法律效力。此時產權證上填寫的人即為產權人。
3、繼承關系。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房屋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開始。
4、扶助關系。
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沒有經濟能力購買成本價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經濟能力、愿資助者可在購房協議中加以注明,并經過公證證明該事實,這樣有利于房屋產權將來的分配。如果不作記載,只能視為老人的產權,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繼承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