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在開發商之前證件不全違規收售房的情況下,我與開發商簽訂協議購買房產,協議約定交房日期為19年,現在開發商延期交房至22年,但現在開發商證件已辦理齊全,開發商短信通知讓限期更換協議,并讓修改交房日期,違約金不給,違約金能要到嗎,如不同意更換協議,我需要如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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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隨著時間的推移,王倩等業主聯合起來組成了微信群,集體施壓開發商,催促交房,但泰禾的工程項目部門每每都會打著&ldquo,此時,業主希望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的規定,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卻遭到了泰禾方面的明確拒絕,理由是受疫情防控的影響,才導致了延期交房,屬于不可抗力,開發商不需要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不能濫用轉機發生在2021年10月31日,在延期14個月之后,經過監管介入和多方協調,業主們終于等來了開發商的通知:&ldquo。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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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____________軟件由____________設計院設計。經甲方、乙方、設計院三方協商達成如下技術協議。)和調試后投產前的驗收方式。在考核期設備或儀器的各種技術參數應達到保證指標,考核的時間和方式,可視實際要求雙方協商確定,作為專門文件,附在合同上。那么軟件開發合同轉讓三方協議模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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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建議,購房者應盡量選擇具有品牌信譽和口碑的開發商,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房時間和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需要仔細讀懂合同中的條款,特別注意開發商的交房時間和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一旦開發商延期交房,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的經濟損失,四、結語開發商的延期交房行為無疑對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購房者對此申請退房或者強烈要求按照原定時間交房,但開發商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一、投訴的范疇開發商延期交房屬于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屬于消費領域的糾紛。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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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品房的銷售實行明碼標價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雙方簽訂合同后開發商不得隨意設置交房的前提條件,應當嚴格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履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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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通過起訴開發商、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求助,還是尋求律師的幫助,購房者都需要充分收集相關證據,并注意保存好購房合同、付款證明以及其他相關協議文件等,以便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辯護,在維權過程中,購房者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收集證據,制定合適的維權策略,并在必要的情況下向專業人士尋求幫助,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保護,總之,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問題,購房者有多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維權方式,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打官司在中國房地產市場中,房屋買賣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而在這個過程中,房屋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的糾紛問題也時常浮現,中國有很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如消費者協會等等,這些組織都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協助購房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購房者可以選擇向這些組織咨詢相關問題,并在需要時向它們尋求幫助。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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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逾期交房、遲延辦理房產證開發承擔什么責任商品房買賣中,涉及到的問題最多的可能要算逾期交房、辦證遲延(不能)這兩種情況。但開發商的不誠信經營行為應當要算主要原因。強者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侵犯弱者的利益。逾期交房是最常見的房產糾紛。購買期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風險,而長期不交房,業主面臨的風險和經濟損失就會擴大。所以,政府示范合同文本中一般約定逾期90天以上業主就可選擇退房。但現實中,開發商一般會采取拖延的手段不予理睬并尋找工期遲延等等不是借口的借口來敷衍業主。而業主之間信息交流的不流暢實際上也為開發商推卸責任提供了一個空間基礎。那么逾期交房、遲延辦理房產證開發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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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怎么辦?如果是開發商自身的原因導致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催促開發商盡快交房,并且保留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權利。超過三個月還未交房,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是最快捷、最經濟的解決方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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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兩條,分別規定了開發商沒有如約交付房屋和造成購房者沒有按期取得房產證時的違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司法解釋并沒有規定在開發商沒有按期辦出大產證時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就此主張違約責任時,應當在事前簽約時就此約定違約金。業主雖然沒有因為開發商逾期履約而要求解除買房合同,卻訴諸法院要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近日,上海一中院對這起業主拿著預售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金的案件作出二審判決,判令開發商在承擔遲延交房違約責任之余仍需承擔遲延辦理產證的違約金。王女士認為,房產公司未能如約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已構成違約。那么開發商延期交房并延期辦證,是否需要承擔雙份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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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維權之前,購房者需要進行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收集證據材料:購房者可以收集購房合同、付款憑證、開發商延期交付的書面通知、相關協議等證據材料,以便在維權過程中進行舉證,那么,在面對開發商違約延期交付房屋,購房者可以采取哪些維權措施來保障自己合法權益呢,作為普通購房者,面對開發商違約延期交付該怎么維權,而當購房者被告知房屋交付要延期時,無疑會給購房者帶來諸多不便和困擾,比如無法按時入住,需要支付額外的租房費用,還可能會因此產生其他不必要的費用,購房者可以將開發商的延期交付和違約行為向社會公開,引起相關部門和公眾的關注和關心,逼迫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2)咨詢律師或專業人士:購房者可以尋求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意見,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訴訟程序等信息,在維權過程中遵循相關的法律流程。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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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房地產商未交房破產,可以申報債權,作為債權人參與破產清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房款并要求開發商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3、房地產商未交房破產,可以申報債權,作為債權人參與破產清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房款并要求開發商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2、法律分析:可以申報債權,作為債權人參與破產清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房款并要求開發商賠償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2、法律分析:可以申報債權,作為債權人參與破產清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房款并要求開發商賠償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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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上就是關于開發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嗎,以及開發商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如果購房者不小心遭遇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那么可以按照以上方式來進行處理,不管是開發商還是購房者,都不希望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所以在發生延期交房的情況之后,開發商也只能盡快處理,而購房者卻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可以要求賠償,4、提起訴訟在以上方法都不能達到效果的時候,購房者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來自身合法權益了,此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明確要求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但是提起訴訟的時候需要一定的證據,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比如采取錄像文字記錄等形式保留。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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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開發商延期交房,當事人可以對其進行催告,經過催告還是未交房的,可以起訴,并要求開發商承擔相關損失,進行賠償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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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徐女士不認可開發商的這種解釋,多次找開發商要求盡快辦理產權證,否則將就拖延辦理產權證的事實訴諸法律,要求開發商賠償遲延交房的違約金。2007 年7月,徐女士將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告到海淀法院,要求開發商立即辦理房屋產權證,支付自2006 年12月1日至產權證實際辦理之日止的延期交房違約金。法院審理后,判決開發商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辦理房產證,并承擔延期交房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從2006 年12月1日至房產證實際辦理之日止。那么開發商拖延辦理產權證應賠償遲延交房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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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業主可以要求判令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購房者在進行訴訟時,同樣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在進行訴訟之前業主一定要注意收集開發商延期交房證據,協商時購房者(或者是委托律師)應該與開發商當面交涉,說明自己遇到的延期交房的情況,并提出協商和解的要求,比如要求賠償等,1、保留相關證據材料當購房者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時,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搜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然后保留關于延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額外損失的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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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房通知書的目的是邀請業主在某個時間段來辦理交房手續,對房屋質量進行驗收,而入伙通知書的目的則是為了通知房屋所有權人到售樓處辦理進戶手續,交房通知書的目的是邀請業主在某個時間段來辦理交房手續,對房屋質量進行驗收,而入伙通知書的目的則是為了通知房屋所有權人到售樓處辦理進戶手續,入伙通知書相當于是交房通知書,它是由開發商向業主寄出的一種交房活動的書面材料,作為交房的通知材料,它是以一個書面的形式告訴大家可以收房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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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私下簽的和解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債權債務律師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