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不收取費用

導讀: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進行二審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對勞動爭議仲裁作出明確規定。全國人大法律委經研究,建議第五十條修改為:“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擬延長為一年 草案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由一審時的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同時,草案增加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仲裁時效期間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那么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不收取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進行二審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對勞動爭議仲裁作出明確規定。全國人大法律委經研究,建議第五十條修改為:“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擬延長為一年 草案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由一審時的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同時,草案增加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仲裁時效期間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關于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不收取費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
據新華社電“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進行二審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對勞動爭議仲裁作出明確規定。
今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進行了一審。
全國人大法律委經研究,建議第五十條修改為:“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擬立法賦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三項職能
為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草案增加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二)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三)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擬延長為一年
草案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由一審時的六個月延長為一年。同時,草案增加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仲裁時效期間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