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之外,買房還需什么費用

導讀:
在購房時,除了要交納依據建筑面積計算的房價外,還必須交納各種稅費。購房稅費除去購房大頭開支——“購房款外,向房管局、稅務局交納稅費便是房款中首當其沖的款項,主要包括以下幾項。目前,雖然目前各銀行出臺不強制要求購買“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但為了維護個人利益,以防意外,建議投保該險種。綜上所述:買套70萬的房源,除了房價70萬外,其余各附加費用在2—2.5萬左右,所以部分年輕購房者在買房預算時不能“滿打滿算,必須預留點準備金以防及時之需。此外,在各附加費用中,購房者應認真核對各款費用出處,以防開發商利用“霸王條款“強收部分款項。那么房價之外,買房還需什么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購房時,除了要交納依據建筑面積計算的房價外,還必須交納各種稅費。購房稅費除去購房大頭開支——“購房款外,向房管局、稅務局交納稅費便是房款中首當其沖的款項,主要包括以下幾項。目前,雖然目前各銀行出臺不強制要求購買“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但為了維護個人利益,以防意外,建議投保該險種。綜上所述:買套70萬的房源,除了房價70萬外,其余各附加費用在2—2.5萬左右,所以部分年輕購房者在買房預算時不能“滿打滿算,必須預留點準備金以防及時之需。此外,在各附加費用中,購房者應認真核對各款費用出處,以防開發商利用“霸王條款“強收部分款項。關于房價之外,買房還需什么費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者從簽下一紙售房合同開始,各類名目繁多的收費單就不斷涌來。在購房時,除了要交納依據建筑面積計算的房價外,還必須交納各種稅費。不少買家都很關心:購買一套商品房,除了房價外,還要額外支付多少費用呢?
權證綜合費
當購房者交納首付款前,開發商會讓購房者預付一系列權證綜合費,這些費用按每個開發商樓盤而定,數額少的幾百元,多的上千元
權證綜合費一覽:
上網查詢費30元
合同登記費50元
抵押登記費200元
產證代辦費300元
抵押登記代辦費300元
提示:這些費用都由開發商自行收取,進入開發商自身腰包,不少費用國家不曾規定,開發商利用其強勢地位及購房者知識缺乏,自行決定,肆意收費,往往購房者且交納后無正規發票,以收據為主。
購房稅費
除去購房大頭開支——“購房款外,向房管局、稅務局交納稅費便是房款中首當其沖的款項,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購房稅費一覽:
契稅房價的1.5%(普通住宅),房價的3%(非普通住宅)印花稅金額為房價的0.03%,在交易鑒證時交納。房產證工本費:110元房地產產權登記費80元地籍圖圖紙25元∴輯提醒:這些購房稅費往往發生在:購房交易過程中及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這些稅費通常由國家稅務機構收取,有正規收費流程、標準及發票。
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費
目前,大部分購房者購房時都會選擇在銀行辦理按揭的付款方式。銀行按揭過程中業主主要將支出“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
部門銀行“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計算標準:中國銀行期限為5-9年的,保險費=購房總價×0.048%×貸款年限;期限為10-19年的,保險費=購房總價×0.036%×貸款年限。例:如果購房者所購房屋的總價為100萬元,期限為15年,所應繳付的保險費=100萬元×0.036%×15=5400元工商銀行貸款期限對應的每萬元所適用的標準×貸款總額。例:以在工行貸款70萬元、期限20年為例,應繳付保險費共計7441元。
提示:
購房者在投保“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時可以和保險代理人“討價還價。一般情況下該險種可打8折。目前,雖然目前各銀行出臺不強制要求購買“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但為了維護個人利益,以防意外,建議投保該險種。
入戶費
業主交房入住時需要交納一部門入戶費,這是入戶前需要交納的最后一筆資金。只有交納了這部分資金后,才能拿鑰匙交房入住、
入戶費用一覽:建筑垃圾費250元分時電表費100元有線電視費480元維修基金費多層(1196元*0.02*建筑面積);小高層(1196元*0.03*建筑面積)交納、返還面積差價交房時實測面積與購房時暫測面積之差價,多貼少補(套內使用面積)物業管理費交房時先預交3個月物業管理費
提示:
對于交給開發商、物業公司或相關機構的費用可以到物價局查詢,業主不要盲目聽從開發商安排。交給物業管理處的資金里,其中3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僅是業主預付交房后前3月的費用,而不是押金,法律規定物業公司無權收取押金。
綜上所述:買套70萬的房源,除了房價70萬外,其余各附加費用在2—2.5萬左右,所以部分年輕購房者在買房預算時不能“滿打滿算,必須預留點準備金以防及時之需。此外,在各附加費用中,購房者應認真核對各款費用出處,以防開發商利用“霸王條款“強收部分款項。針對目前房產市場上,在交易過程中,開發商肆意收取的一些不法錢款,總結下來主要有下述幾類:
部分開發商借“費生財
有的開發商為了在交易流程中多收費用,有的叫“權證綜合費,有的叫“綜合辦證費等等。不同開發商的權證綜合費,少則500元,多則上千元,是政府部門應收的好幾倍。
提示:
不少開發商其實是在“綜合權證費中自行加入了產權代辦費這一費用,但實際上開發商代辦房產證往往是集體辦理,成本不高,收取每戶數百元的代辦費,數額明顯偏高。此外,如果開發商說是代房產部門收的話,應最后出具發票;出具不了的,應該就是亂收費了。
開發商借“權證綜合費之名亂收費,已有多年的歷史。為什么開發商能如此搭車多收費呢?
一是購房者維權成本高。不少購房者知道這項費用并不合理,但考慮到維權成本,也就算了。
二是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尚不夠透明。不少市民并不知道辦理房產證到底要交多少稅費:“如果相關部門能把這些費用綜合在一起,明確公示,并加大宣傳力度,開發商應該就不會這么大膽。
三是對開發商懲罰力度不夠。即使查處了,開發商也只會退出多收費用。
開發商自身承擔費用不應轉嫁到購房者處
有的開發商借“權證綜合費收取購房者錢財外,還收取了原本應開發商自身承擔的測繪費等費用,這些原本應由開發商承擔的費用,“一不小心就落到了購房者身上,這實際上是轉嫁收費。
提示:
商品房從建設到過戶至購房者名下,實際經過兩次登記,一次是登記在開發商名下即“大產證,這一過程中開發商要繳納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測繪費等費用;另一次是轉移登記到購房者名下,也就是俗稱的“小產證,這一過程中購房者要繳納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費用。
所以,對一些不應由購房者承擔的費用,購房者可上訴到相關房產部門及消費者協會,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律師建議:對開發商亂收費應加重處罰
專業律師建議,有關部門應對房地產交易稅費項目進行一次清理,統一各種交易費用的種類、名稱、費率和取費計算基礎等,還要將合理收費作為開發商和中介公司誠信檔案的組成部分。
當初為了避免一房多賣,最高院曾就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出臺司法解釋時引入懲罰性條款,開發商一房多賣要雙賠。而開發商借“權證綜合費多收費有欺詐之嫌,也可以考慮引入懲罰性措施,如多收多少就賠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