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受贈房”免稅不“免單”

導讀:
劉某辦理“受贈”業務時,最少需花費2500元;辦理正常買賣,則需花2000元,最終辦完房產變更手續。據悉,“受贈房”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涉及再次交易時,還需交納房產價格與升值價格差額20%的稅費,比較麻煩。房產和稅務部門并不主張市民辦理該項業務,現未辦一起“受贈房”免個人所得稅的業務。那么提醒:“受贈房”免稅不“免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某辦理“受贈”業務時,最少需花費2500元;辦理正常買賣,則需花2000元,最終辦完房產變更手續。據悉,“受贈房”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涉及再次交易時,還需交納房產價格與升值價格差額20%的稅費,比較麻煩。房產和稅務部門并不主張市民辦理該項業務,現未辦一起“受贈房”免個人所得稅的業務。關于提醒:“受贈房”免稅不“免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編輯同志:
2004年,我相中道外區尚樸街87號1單元201室商品房,但當時現金不足,所以就用兒子的名字購房并貸款。隨后,我們夫婦還清了貸款。
我兒子另有一處產權住房,單位只給報銷一套產權房的熱費。這幾年,尚樸街新房每年7000余元的熱費一直沒有報銷。6月16日,我通過媒體得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兒子無償贈與父母住房可免征個人所得稅,為此想辦理變更手續。免個稅是怎么回事兒?如何辦理“受贈房”?市民劉某
調查附記:
20日,記者在道外區房產交易管理一所大廳看到,墻上張貼的“收費項目與標準公示板”顯示,個人購買普通住宅房產交易契稅按交易額交納,1997年10月1日前稅率為6%;1997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21日稅率5%;1998年9月22日至1999年7月31日稅率3%;1999年8月1日以后稅率1.5%。
那么,劉某如果辦理“受贈房”業務,按房產價值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還交其他費用嗎?
道外區地稅局稅務專管人員李某說,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了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可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但還須正常辦理相關業務。首先應公證,然后再辦理交易手續。應交1.5%公證費和1%契稅;正常買賣業務交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1%的契稅,“受贈房”反要多交0.5%的稅費。
如劉某的兒子贈與父母價值10萬元的商品住房,按房產價值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可免除2萬元個人所得稅。劉某辦理“受贈”業務時,最少需花費2500元;辦理正常買賣,則需花2000元,最終辦完房產變更手續。
劉某在辦理“受贈房”業務時,能否不公證呢?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劉樺介紹說,直系親屬之間繼承或贈與房屋,由于涉及成員復雜,例如父母把房產贈與一個兒女,其他兒女是否認可的問題;還有多個親屬之間的戶籍與身份證地址不一致的問題,工作人員無權到派出所調查和查詢,極容易引發民事糾紛,所以辦理相關業務的市民應先到公證處公證;再持公證書辦理“受贈房”變更手續;最后到稅務窗口辦理完稅證明,由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該繳納哪些稅費,免除哪些稅費。
據悉,“受贈房”免除20%的個人所得稅,涉及再次交易時,還需交納房產價格與升值價格差額20%的稅費,比較麻煩。房產和稅務部門并不主張市民辦理該項業務,現未辦一起“受贈房”免個人所得稅的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