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中保合同內容

導讀:
出讓方: 受讓方: 中保方: 鑒于:1、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2、為了促進甲乙雙方相互信任,丙方愿意作為中保方,并辦理有關事務,特簽訂此《居間中保合同》。第三條:中保服務的程序: 1、 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居間中保合同》,并按委托事項之內容分別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保服務費。那么居間中保合同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讓方: 受讓方: 中保方: 鑒于:1、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2、為了促進甲乙雙方相互信任,丙方愿意作為中保方,并辦理有關事務,特簽訂此《居間中保合同》。第三條:中保服務的程序: 1、 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居間中保合同》,并按委托事項之內容分別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保服務費。關于居間中保合同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中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1、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2、為了促進甲乙雙方相互信任,丙方愿意作為中保方,并辦理有關事務,特簽訂此《居間中保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為中保人及辦理權證代理人,委托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產證之日止。
第二條:丙方接受委托完成以下工作:
1、 見證《房屋買賣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2、 提存乙方支付定金、房款,并按照有關約定支付甲方;
3、 代辦相關權證、代繳相關稅費;
4、 協調甲、乙方之間的關系,并監督雙方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對甲乙雙方違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有權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
第三條:中保服務的程序:
1、 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居間中保合同》,并按委托事項之內容分別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保服務費。
2、 甲乙雙方向丙方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作為中保依據。
3、 乙方應將購房定金相當于10%的房款,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交給丙方保管,剩余90%的房款和相關稅費及丙方代理服務費在立契過戶前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存入丙方帳戶,以備給付。丙方代收甲方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材料,以備辦理手續。
4、 甲乙雙方在房地產交易部門簽訂《買賣契約》后15個工作日內,丙方支付甲方總房款的70%。剩余30%房款丙方在乙方拿到新房產證后3個工作日內,扣除甲方應繳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如甲乙雙方未能按《房屋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驗,則該款項的支付在完成物業交驗之日起第三個工作日。
5、 若乙方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應與丙方簽訂《抵押貸款委托擔保合同》的同時,將總房款的30%作為首付款存入丙方帳戶,貸款全額待銀行放款后匯入丙方帳戶,上述兩筆款項與購房總額之差額,由乙方在貸款銀行放款之日,一次性撥付到丙方帳戶。
第四條:相關費用
1、 中保服務費由雙方分別支付人民幣300元于丙方。
2、 乙方支付400元權證代辦服務費于丙方。
3、 乙方支付房價款2.5%代理服務費于丙方。
第五條:三方權利與義務
1、 按甲乙雙方的合同約定,甲方有獲取售房款的權利;有按合同規定為辦理過戶手續提供相關材料及騰空房屋的義務。
2、 按甲乙雙方的合同約定,乙方有獲得房屋產權轉移、進住新購買房屋的權利,乙方有按合同規定支付購房款的義務。
3、 按甲乙雙方的合同約定,丙方有監督、積極促成并收取代理服務費、權證代辦費及中保服務費的權利;有確保買賣雙方權利不受侵害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時間按期支付房款,丙方有權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 甲方不能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時間按期交付房屋,丙方有權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3、 若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買賣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視為違約,違約方仍須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即房價款的2.5%)。
4、 丙方保證甲乙雙方在房地產交易部門簽定《買賣契約》后兩個半月內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每逾期一日,丙方應分別向甲、乙雙方支付總房款0.2‰的違約金。
5、 丙方保證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甲方房款及將甲方房屋支付給乙方,每逾期一日,丙方應分別向甲、乙雙方支付總房款0.2‰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七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及遇政府政策重大調整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生效及其它
本《居間中保合同》與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相輔相成,同時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丙方:
經辦人:
電話: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