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有點不靠譜

導讀:
在深圳風傳多時的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的傳聞終于塵埃落定。據報道,官方發布了從7月11日起深圳市將按評估價對二手房征收交易稅的消息。正如媒體報道的那樣,深圳市之所以采用按評估價征稅,目的是為了規范二手房交易環節的稅收征管,杜絕陰陽合同,避免稅收流失。而現在,為了杜絕陰陽合同,深圳市別出心裁,另起爐灶弄出個按評估價征稅的辦法,以為可以就此改天換地。因此,所謂的按評估價征稅將“進一步遏制投機、投資購房”、是“為了給存量房雙方創造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云云,不過是堂皇的說辭而已。那么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有點不靠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深圳風傳多時的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的傳聞終于塵埃落定。據報道,官方發布了從7月11日起深圳市將按評估價對二手房征收交易稅的消息。正如媒體報道的那樣,深圳市之所以采用按評估價征稅,目的是為了規范二手房交易環節的稅收征管,杜絕陰陽合同,避免稅收流失。而現在,為了杜絕陰陽合同,深圳市別出心裁,另起爐灶弄出個按評估價征稅的辦法,以為可以就此改天換地。因此,所謂的按評估價征稅將“進一步遏制投機、投資購房”、是“為了給存量房雙方創造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云云,不過是堂皇的說辭而已。關于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有點不靠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深圳風傳多時的二手房按評估價征稅的傳聞終于塵埃落定。據報道,官方發布了從7月11日起深圳市將按評估價對二手房征收交易稅的消息。毋庸諱言,就深圳而言,這是一項創新,或許還開創了全國的先河。
不過,如何評估該項政策的影響與后果,是一個值得斟酌的話題,絕對不像稅務部門臆想的那么簡單、那么堂皇、那么有效。
正如媒體報道的那樣,深圳市之所以采用按評估價征稅,目的是為了規范二手房交易環節的稅收征管,杜絕陰陽合同,避免稅收流失。
熟悉房地產交易的人都清楚,陰陽合同早就存在了。之所以有陰陽合同,最主要的原因是規避稅收;另一方面,就是政府部門對房地產交易過程的監督以及對合同的管理不到位。如果合同以及征稅的監管的流程科學合理,相應的管理工作細致扎實,根本就不會出現陰陽合同。而現在,為了杜絕陰陽合同,深圳市別出心裁,另起爐灶弄出個按評估價征稅的辦法,以為可以就此改天換地。
眾所周知,不論什么行為都是有代價的。二手房征稅也不例外。對于過去的征收模式,我們需要彌補的是征管、改進合同設計以及完善房地產交易環節與銀行等方面的信息交流。這樣的修補、完善所費不多。但是,按新的評估價征稅的做法,不僅同樣存在繁雜瑣碎的管理問題,還要額外建立一個評估體系,其所費不亞于重建一個征稅系統。這就是說,為了讓按評估價的征稅系統能夠運作順利,以達到期望的目標,差不多要投入較原來多一倍的代價。這是典型的事倍功半。
其二,房地產交易不是姜蔥買賣,成交價事關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沒有人會將此視為兒戲。因此,記錄真實的成交價格并按照這個價格完成法定的繳稅是交易者應盡的義務。只有在可以輕而易舉逃稅且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條件下,交易者才會隱瞞真實的交易價格,拿一個隨意的成交價糊弄稅務局。因此,按不實價格報稅,癥結不是交易價格有問題,而是報稅環節有瑕疵。退一步而言,評估價有多大的約束力也是頗成問題的。即使評估機構想出千方百計,參考了N個數據,這樣確定的價格也不是真實的成交價,僅僅有參考作用,而不能作為征稅依據。如果成交價低于評估價而按評估價征稅,不僅法理上說不通,而且有破壞公平交易、損害公民財產權、濫用公權之嫌。我們知道,交易價格的形成非常復雜。最簡單的分析模型告訴我們,成交價不同于評估價的占絕大多數,甚至可以高達99.99%。如此一來,勞民傷財弄出來的評估價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市場真實的交易,能有多大作用,這是一清二楚的問題。
第三,決策者預期的政策效果也不可能達到。我們知道,稅費是價格的組成部分,房地產交易的價格代表了買方最終要付出的代價。實際生活中,在交易有利于賣家的情況下,賣家往往以“實收”的形式敲定交易價格,而買家也無可奈何。這種情景之所以出現,完全是拜市場力量向賣方傾斜的局勢所賜,與征稅模式無關。因此,所謂的按評估價征稅將“進一步遏制投機、投資購房”、是“為了給存量房雙方創造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云云,不過是堂皇的說辭而已。
總之,對于這樣的新政,可以預期的是:1、在房地產供求格局沒有實質性改變之前,只會抬高房價,加重購房者的負擔;2、二手房交易會大幅萎縮,房地產中介會遭遇沖擊,加速房屋中介的洗牌,以致一些中介關門倒閉;3、房地產稅收會有所增加,但征收成本也會成倍增加,甚至可能導致產出比下降,出現“偷雞不成蝕把米”的窘境。
說句實在話,現在的政策制定者不僅缺乏正確的理論與實踐經驗,對經濟生活的拿捏也是很失水準。相反,他們的權力欲、管控欲越來越強,總是不失時機地擴大自己掌控的地盤,以致中看不中用的政策越來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