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預付款怎么區分

導讀: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內容,交付或接受定金。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容之一,給付預付款是履行主債的行為。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沒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而預付款則沒有。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而預付款一般只能適用于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那么定金和預付款怎么區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內容,交付或接受定金。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容之一,給付預付款是履行主債的行為。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沒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而預付款則沒有。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而預付款一般只能適用于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關于定金和預付款怎么區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性質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內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債的義務,而是債的擔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為。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容之一,給付預付款是履行主債的行為。
2.作用不同。
預付款的作用在于幫助對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適當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雖然也有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還在于擔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沒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定金則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時,定金是收回還是抵作價款,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確定,并非一定抵作價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違約懲罰性。而預付款則沒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預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適用范圍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運用廣泛,不僅適用于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也可以適用于其他有償合同。而預付款一般只能適用于以金錢履行義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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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們從概念上,定金是規范的法律概念,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訂金不是規范的法律概念,不具備債的擔保性質。還有他們在法律屬性上、功能、作用、適用范圍等不同……【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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