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違建還買賣的合同無效嗎

導讀:
違章建筑區分情況確認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屬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過補辦有關建筑許可手續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其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有關建筑的行政法規,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此類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不能補辦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無效。那么明知是違建還買賣的合同無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違章建筑區分情況確認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屬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過補辦有關建筑許可手續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其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有關建筑的行政法規,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此類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不能補辦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無效。關于明知是違建還買賣的合同無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違章建筑區分情況確認效力。
(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屬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過補辦有關建筑許可手續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其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有關建筑的行政法規,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此類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
(二)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因未辦理建筑許可證的違章建筑,在其補辦有關手續后,可取得該建筑物的所有權。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補辦了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有效。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前不能補辦有關手續,認定買賣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