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產非兒戲 贈予房產要慎重

導讀:
現年73歲的周某在本村建有正房6間,石棉瓦棚子4間。1994年1月,在周某主持和有關證人參加下,兩個兒子進行了分家析產,家中房產一切財物歸次子所有,并由次子付給其兄2000元補差。后因贍養問題,周某夫婦與次子之間產生矛盾。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分家析產是權利人對其財產權處分的行為,周某的次子依分家所得財產,已經獲得其財產所有權,且有雙方所立字據為證。因此周某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周某夫婦的訴訟請求。檢察院審查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判決并無不當,順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周某夫婦申訴一案做出了不予立案決定。那么分家析產非兒戲 贈予房產要慎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年73歲的周某在本村建有正房6間,石棉瓦棚子4間。1994年1月,在周某主持和有關證人參加下,兩個兒子進行了分家析產,家中房產一切財物歸次子所有,并由次子付給其兄2000元補差。后因贍養問題,周某夫婦與次子之間產生矛盾。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分家析產是權利人對其財產權處分的行為,周某的次子依分家所得財產,已經獲得其財產所有權,且有雙方所立字據為證。因此周某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周某夫婦的訴訟請求。檢察院審查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判決并無不當,順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周某夫婦申訴一案做出了不予立案決定。關于分家析產非兒戲 贈予房產要慎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京郊退休職工周某有子女五人,兩個兒子,三個女兒,退休后本可安享晚年,不成想竟因房產問題與親生兒子對簿公堂,更讓老人不理解的是,對于其要求兒子拆走建在其自家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現年73歲的周某在本村建有正房6間,石棉瓦棚子4間。1993年土地使用確權時,該宅基地登記在周某名下,宅基地使用費由其次子交納。1994年1月,在周某主持和有關證人參加下,兩個兒子進行了分家析產,家中房產一切財物歸次子所有,并由次子付給其兄2000元補差。后周某和次子先后在正間內居住。1995年周某的次子在院南側先后建有豬圈十間,在院東側改建、新建棚子4間。后因贍養問題,周某夫婦與次子之間產生矛盾。周某夫婦欲將院落賣掉,遭到其次子阻攔,遂于2004年將其次子訴至法院,稱不想把房產分給其次子了,要求次子拆走建在院內的豬圈和棚子。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分家析產是權利人對其財產權處分的行為,周某的次子依分家所得財產,已經獲得其財產所有權,且有雙方所立字據為證。按當地習慣,子女受分父母房產的同時,亦應取得涉訴宅基地相應的使用權。因此周某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周某夫婦的訴訟請求。周某夫婦不服,先后向一審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均被駁回。2005年初周某夫婦又向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院審查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清楚,程序合法,判決并無不當,順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周某夫婦申訴一案做出了不予立案決定。
檢察官提醒,父母將自己的財產,尤其是房屋等固定資產贈予子女或他人之前應慎重考慮,如果有附加條件應在贈予協議中闡述清楚,贈予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護,非因法定事由不能歸于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