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能贈予給他人嗎

導讀: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其次,承認轉讓或贈與協議的效力也是減輕當事人訴累之考慮。只有在辦理了繼承手續,對應繼承的份額取得了所有權之后,繼承人才能將該份額贈與他人所有。對此,公證處應先辦理繼承權公證,再辦理贈與或轉讓公證。那么繼承的房產能贈予給他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其次,承認轉讓或贈與協議的效力也是減輕當事人訴累之考慮。只有在辦理了繼承手續,對應繼承的份額取得了所有權之后,繼承人才能將該份額贈與他人所有。對此,公證處應先辦理繼承權公證,再辦理贈與或轉讓公證。關于繼承的房產能贈予給他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繼承的房產能贈予給他人嗎
可以。房產贈與是房產所有人的基本權利之一,由所有人決定并辦理過戶即可;房產繼承是房產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的過程,合法繼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遺囑確定的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繼承理由法律如何規定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繼承份額,雖然沒有關于“法定繼承人是否可以將應繼承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繼承人”的直接表述,但對于公民來說,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法定繼承人之間將繼承份額贈與其他繼承人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其次,承認轉讓或贈與協議的效力也是減輕當事人訴累之考慮。繼承人放棄繼承就不能再通過繼承協議的方式將其應繼承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繼承人。只有在辦理了繼承手續,對應繼承的份額取得了所有權之后,繼承人才能將該份額贈與他人所有。對此,公證處應先辦理繼承權公證,再辦理贈與或轉讓公證。也就是說,當繼承發生后,法定繼承人必須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持該房產繼承公證書到房產部門更名過戶后,再持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贈與或轉讓公證,然后通過該公證書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手續。這顯然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大困難,不僅繁瑣了繼承手續,增加了繼承成本,也加重了繼承人的訴訟負擔。再者,司法部的這一復函是就具體問題答復廣東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對其他省份僅具有指導性作用,并不具有普適效力。另外,隨著市場經濟和改革的不斷深入,運用契約精神(即協議或合同)化解此類農村繼承糾紛必然成為大勢所趨,這不僅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降低訴訟成本,也能為當事人提供極大便利。




